記者從4月25日教育部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教育部于近日發布公告,提醒社會各界除“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及其學歷認證代理機構以外,其他任何單位均無權進行高等教育學歷認證活動。
近來,發現有單位和個人利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公布的學歷查詢信息,進行所謂學歷證書認證。有的拼接信息,混淆真偽,為“虛假”文憑出具所謂認證報告或公證書牟利。這些行為嚴重干擾了國家高等教育學歷證書的認證工作,破壞了國家高等教育學歷制度的嚴肅性和權威性,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
教育部曾于2004年7月向社會發布公告,授權“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負責高等教育學歷證書電子注冊網上發布學歷信息和學歷認證服務工作。為此,“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已經建立起了完整的學歷認證工作制度和程序,以及完善的代理機構服務體系。并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http://www.chsi.com.cn)發布。
教育部有關部門負責人強調:個人或用人單位申請認證,一定要到“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公示的認證代理機構辦理,以免上當受騙。(鐘聞/中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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