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2月27日電 25日,義務教育法修訂草案首次提請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審議。草案對義務教育法作出部分修改補充,涉及義務教育經費保障、資源配置、學校安全、教育收費等方面的內容。
據《第一財經日報》報道,義務教育財政經費投入不足一直以來是困擾義務教育發展的一個突出問題。首次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義務教育法修訂草案,把義務教育經費保障問題作為修訂的核心內容。
對此,參加義務教育法修訂草案起草工作的國務院法制辦教科文衛司司長張建華坦言:“目前義務教育的財政經費投入總量不足,其中不少學校的經費存在缺口,一些學校教師的工資還不能夠按時、足額發放……”
因此,草案明確了義務教育經費的來源。按照規定,義務教育經費投入實行國務院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根據職責共同負擔,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負責統籌落實的體制。農村義務教育所需經費,由各級人民政府根據國務院的規定分項目、按比例分擔;各級政府以多種方式資助貧困家庭學生接受義務教育,確保其不因經濟困難輟學。
對義務教育經費的保障方法,草案明確提出,國務院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將義務教育經費納入財政預算,按照義務教育教職工編制標準、工資標準和義務教育學校建設標準、學生人均公用經費標準,撥付義務教育經費,確保義務教育學校的正常運轉和校舍安全,確保義務教育教職工工資按照規定發放。
草案特別強調,國務院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應當逐步規范財政轉移支付等措施,支持和引導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增加對義務教育的投入。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確保將上級人民政府的義務教育轉移支付資金按照規定用于義務教育。
同時,為了規范對義務教育經費的使用和管理,草案規定,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在財政預算中將義務教育經費單列。義務教育經費應當嚴格按照預算規定用于義務教育,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占、挪用,不得向義務教育學校非法收取或者攤派費用。
草案還規定,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每年將義務教育經費預算和決算向社會公布,義務教育學校應當每年將其經費收入和支出情況向社會公布。有關部門應加強對義務教育經費使用情況的監管,審計機關應當將審計結果向社會公布;公眾可以查閱。
同時,為解決義務教育資源配置不盡合理問題,草案規定縣級政府教育主管部門編制本部門預算向農村學校和城市薄弱學校傾斜。
“這將是未來教育督導的重點內容之一。”教育部國家教育督導團辦公室主任鄭富芝在接受《第一財經日報》采訪時說,現在,優質義務教育資源非常短缺,地方政府根據制度設定,知道應該怎樣合理配置義務教育資源,而教育部的責任就是監督它的執行。(季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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