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解讀
- 經濟發展
- 社會發展
- 減貧救災
- 法治中國
- 天下人物
- 發展報告
- 項目中心
第七篇 提高生態文明水平
第二十章 加強環境保護和綜合整治
堅持環保優先方針,以解決危害群眾健康和影響可持續發展的突出環境問題為重點,加強綜合治理,全面完成省下達的主要污染物減排任務。確保2014年青奧會前,全市灰霾天氣天數明顯減少,水環境功能明顯提升,生態環境質量明顯改善。
第一節 實施藍天行動計劃
加強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新增車輛全部達到國Ⅳ排放標準。2014年青奧會前,出租車全部達到國Ⅳ標準,公交車全部達到國Ⅲ以上標準。推廣使用清潔能源,實現主城內所有加油站供應國Ⅳ油品;增設天然氣加氣站,滿足天然氣汽車和出租車、公交車的加氣需求;推進汽車充電站項目建設,推廣使用電動汽車。加大黃標車等高污染車輛淘汰力度,不斷擴大黃標車限行區域。
加強工業廢氣污染防治。加快水泥、鋼鐵等行業落后產能的淘汰與關閉。集中整治大氣污染嚴重區域,實施燕子磯、邁皋橋、堯化門、梅山地區、金陵石化周邊與化工園等重點區域污染企業關停搬遷與改造。全面推進污染物減排工作,到2015年,燃煤電廠基本上全部實現脫硫、脫硝改造,揚子、梅鋼等重點企業主要設備完成煙氣脫硫、脫硝改造工程。
加強城市揚塵污染防控與整治。加強建筑、市政、拆遷、交通等施工工地及堆場與暫不利用場地揚塵控制。城市快速路、主次干道機掃率達到100%。建筑垃圾、工程渣土(泥漿)實現全密閉運輸,嚴格控制渣土在裝載、運輸和棄置過程中產生的揚塵污染。加大秸稈綜合利用力度,杜絕秸稈露天焚燒。
加強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協調推動區域產業結構調整,對重大建設項目實行環境影響評價會商機制,建立產業轉移環境監管機制,防止污染向區域內轉移。建立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機制,協商制定統一的大氣環境保護標準。建立區域空氣質量監測網絡,共享監測信息。
第二節 實施清水行動計劃
加強飲用水安全保護。深入開展集中式飲用水源地專項整治,確保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源水質達標率穩定保持100%。加強農村飲用水源地保護,全面推進區域供水工程。提高水廠給水水質,完成城市水廠水質深度處理工程,實施企業自備水廠社會性供水改造,確保居民飲水安全。加快固城湖、石臼湖、金牛湖等集中式飲用水源和備用水源地建設,提高飲用水源應急保障能力。
加強水環境綜合整治。加快推進雨污分流,基本完成玄武湖、內秦淮河流域、城東流域、河西北部、南十里長溝流域、北十里長溝流域等片區的雨污分流改造,進一步提高污水收集水平。完成金川河等城市河道與固城湖等主要湖庫水環境綜合整治,形成“排水暢通、水清岸綠、景觀和諧、人水相親”的城市水環境。集中整治入江排污口,實施工業污染物減排工程,加強農村面源污染防治。加快城東三期、江寧空港、湯山新城、龍潭等污水處理系統建設,完善全市污水管網配套建設。到2015年,主城污水集中處理率達到95%,水環境功能區水質達標率進一步提高。
第三節 建設清潔家園
有效治理生活垃圾。大力推廣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和分類處理,提高生活垃圾無害化、資源化、減量化處理能力,到2015年,城鎮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置率達到100%,生活垃圾分類收集覆蓋率達到60%。實施天井洼、水閣、轎子山三大垃圾填埋場的封場育林工作,建設和完善生活垃圾填埋場污水處置設施,到2011年,實現三大垃圾填埋場垃圾滲濾液穩定達標排放。加快建設生活垃圾焚燒廠、填埋場和餐廚垃圾處理廠,確保生活垃圾得到合理處置。完善農村生活垃圾“村收集、鎮轉運、縣處理”的模式,到2015年,農村生活垃圾收運體系覆蓋率達到100%。
積極防治噪音和廢棄物污染。建設重點路段的降噪工程,有效治理工業、交通、施工與社會等各類噪聲污染源,創建安靜居住小區。完善固體廢棄物收運處置系統,推進工業固體廢物的內部轉化和利用。建立市、區縣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置設施,到2015年底,污泥無害化處置率達到85%。加強電子廢物監管,不斷提升電子廢物回收和處置能力。重視和解決重金屬、電磁輻射、有機毒物等新型污染。
開展土壤污染防治。加強土壤環境監測監管能力建設,建立污染土壤風險評估制度,以基本農田、重要農產品產地、特色農產品基地,特別是“菜籃子”基地為監管重點,開展農用土壤環境監測、評估與安全性劃分。加強對受重金屬污染的土壤的治理技術研究,積極開展土壤污染防治和修復。
第四節 防范潛在環境風險
加強重大自然災害監測能力建設。加強基礎測繪工作,建立健全氣象災害預警系統,積極應對氣候變化,制定重點區域、重要地區和敏感單位抗御氣象、地質等災害的應急預案,建立多部門參與的信息共享、會商聯動和決策協調機制。
加強危險廢物安全處置。實施危險廢物全過程監管,提高危險廢物處置能力,確保“十二五”期間危險廢物的零排放。以產生危險廢物的重點企業、危險廢物運輸與處理處置單位以及青奧會敏感區為重點,強化環境風險源管理。進一步完善危險廢物處理處置設施,到2015年,新增危險廢物處置能力6萬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