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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篇保障和改善民生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堅持民生優先,堅持公平正義,堅持共建共享,著力解決影響社會和諧穩定的源頭性、基礎性、根本性問題,加快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進程,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第一章提高社會就業水平
堅持把促進就業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強化政府促進社會就業的公共服務職能,以創業帶就業,以就業促創業,千方百計提高社會就業水平。
第一節實施更加積極的就業政策
大力發展勞動密集型產業、服務業和小型微型企業,注重發揮非公有制經濟在擴大就業中的重要作用,多渠道開發就業崗位,千方百計擴大就業規模,形成經濟增長與擴大就業相互促進的發展模式。加大對城鎮就業困難人員和農民工群體就業的幫扶力度,加強對高校畢業生、退役軍人的就業指導和服務,開發公益性崗位,幫助零就業家庭就業。完善稅費減免、財政貼息、崗位補貼、培訓補貼、社會保險補貼、技能鑒定補貼等就業扶持政策。進一步完善小額擔保貸款政策措施,擴大扶持對象范圍,促進各類群體以創業帶動就業。
第二節增強公共就業服務能力
建立功能完善、城鄉統一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為城鄉勞動者免費提供就業信息、就業咨詢、職業介紹等服務。積極開展多層次、多形式的職業技能培訓,免費為下崗失業人員、農民工、新成長勞動力提供基本職業技能培訓和技能鑒定,對未能繼續升學的應屆初高中畢業生開展勞動預備制培訓。足額提取并合理使用企業職工教育培訓經費,鼓勵企業開展職工崗位技能培訓。加強創業培訓,將臨近畢業的大學生、新成長勞動力及有創業愿望的城鄉勞動者納入培訓范圍。
第三節構建和諧勞動關系
加強人力資源市場監管、勞動保護和勞動調解仲裁,加大勞動保障監察執法力度,完善勞動爭議處理機制,做好國企改制、關閉破產等失業人員以及農民工的就業和勞動保障工作,切實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全面推行勞動合同制度,不斷擴大集體合同覆蓋面。健全協調勞動關系三方機制,充分發揮政府、工會和企業作用,努力形成企業和職工利益共享機制,建立和諧勞動關系。
第二章構建合理的收入分配格局
按照國家統一部署,調整政府、企業、居民的收入分配關系,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處理好效率和公平的關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不斷提高居民收入在國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努力扭轉收入差距擴大趨勢。
第一節完善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
完善最低工資標準調整機制,力爭絕大多數地區最低工資標準達到當地城鎮從業人員平均工資的40%以上。完善工資指導線、人力資源市場工資指導價位和行業人工成本信息等企業工資宏觀指導體系,建立企業薪酬調查和信息發布制度。健全工資集體協商制度。完善工資支付監控和工資保證金制度。完善公務員工資制度,深化事業單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第二節推進壟斷行業和國有企業收入分配改革
加強對壟斷行業工資總額和工資水平的雙重調控,完善工資總額預算管理,縮小壟斷行業工資水平和社會平均工資差距。建立健全根據經營績效、風險和責任確定薪酬的制度,嚴格規范國有企業、國有控股金融機構經營管理人員特別是高層管理人員的收入。嚴格控制職務消費。建立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擴大國有資本收益上交范圍,提高上交比例,統一納入公共財政。
第三節規范收入分配秩序
嚴格執法力度,建立健全收入分配統籌協調機制,推進收入分配體系合理化、規范化和有序化。保護合法收入,整頓不合理收入,調節過高收入,取締非法收入,著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創造條件增加居民財產性收入,盡快扭轉收入差距擴大的趨勢。
第三章完善社會保障體系
堅持廣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的方針,健全和完善社會保障制度,逐步提高社會保障標準,努力實現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
第一節健全社會保險制度
以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為重點,不斷擴大社會保障覆蓋面,逐步提高社會保障待遇標準,努力實現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按照國家統一部署,實現基礎養老金全國統籌和養老保險關系跨省轉移接續,制定并實施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完善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全面實現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市級統籌,鞏固城鎮職工、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成果,實現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全覆蓋,同步推進城鎮職工生育保險全覆蓋,完善國有企業老工傷人員傷殘待遇政策。加強城鄉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對接。逐步做實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積極推進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發展企業年金和職業年金。發揮商業保險補充性作用。繼續通過劃撥國有資產、擴大彩票發行等渠道充實社會保障基金。
第二節建設保障性住房
合理確定住房保障方式和保障標準,針對不同收入群體和保障對象,實施分層次住房保障。以解決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為重點,加快廉租房和經濟適用房建設,健全廉租房租賃補貼發放制度。以解決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為重點,加快公共租賃房和限價商品房建設。加強保障性住房管理,健全準入和退出機制。
第三節完善社會救助體系
完善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農村五保供養制度,做到應保盡保。完善臨時救助制度。建立健全城鄉醫療救助制度,實現城鄉醫療救助與基本醫療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的醫療費用同步結算。完善城市生活無著落流浪乞討人員特別是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制度。加強優撫安置服務,提高優撫對象生活、醫療、住房等綜合保障水平。健全災害突發等救災制度,提高救災應急處置能力。
第四節發展社會福利事業
逐步拓展社會福利的保障范圍,發展以扶老、助殘、救孤、濟困為重點的社會福利事業,推動社會福利由補缺型向適度普惠型轉變。堅持家庭、社區和福利機構相結合,逐步健全服務對象公眾化、服務主體多元化、服務內容多樣化的新型福利服務體系。著力改善城市“三無”老人、孤殘人員的生活。建立孤兒保障制度,制定和落實孤兒養育標準,完善孤兒、無人撫養兒童等困境兒童的福利政策,切實維護其基本權益。繼續實施法律援助,鼓勵社會慈善、社會捐助。
專欄19:重大民生建設工程
保障性住房建設工程:建設廉租房、公共租賃房、經濟適用房及改造各類棚戶區和危舊房110萬套(戶),改造農村危房30萬戶。加大吉安、贛州等老紅軍后代及家屬住房保障建設。
勞動就業和社會保障公共服務設施建設工程:新建和改造100個縣(市、區)級就業社會保障綜合服務中心、1530個鄉鎮(街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綜合服務中心。
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工程:建設城鎮社區居家養老(日間照料)服務中心1500個,農村居家養老(日間照料)服務中心4500個,實施100個老年養護院、老年公寓和老年綜合福利院標準化建設工徎,新建100所縣級光榮院,新建和改造農村敬老院1500所,共新增床位10萬張,公辦養老機構床位數達到27萬張。
社區綜合服務中心(站)建設工程:建設100個街道社區服務中心和500個社區服務站,建筑面積30萬平方米。
綜合減災備災建設工程:實施救災減災技術裝備標準化工程,建設93座標準化救災物資儲備庫、112個救災減災指揮中心、創建3900個國家級和省級綜合減災示范社區。
防震保安建設工程:建設“兩核兩控”重大工程專用地震臺網、省級地震烈度速報網與預測預警中心、17個測震臺等。
兒童福利服務體系建設工程:繼續實施“兒童福利機構建設藍天計劃”,新建和改建40所縣級兒童福利院。
救助管理站基礎設施建設工程:實施80個救助管理站(流浪未成人保護中心)服務用房建設工程。
殘疾人康復和托養設施建設工程:建設省、市、縣級殘疾人綜合性康復機構和10個設區市、100個縣級托養服務設施。
優撫安置服務設施建設工程:新建江西康寧醫院(省榮軍醫院)、省榮軍康復中心、南昌軍供站,改造全省13個軍供站,維修改造縣級革命烈士紀念建筑物。
殯葬服務體系建設工程:全省80%殯葬設施設備達到國家環保節能標準,建設12萬處農村公益性骨灰安放設施,使80%的鄉村建有農村公益性墓地或骨灰安放設施。完成基本殯葬服務的火化殯儀館公益改造,基本實行公益性運營,全面實現基本殯葬公共服務均等化。
扶貧攻堅工程:實施3400個貧困村的整村推進扶貧,并安排一個定點扶貧單位幫扶。繼續在41個比照西部政策縣實施易地搬遷扶貧工程,每年搬遷5萬人。
第四章提高醫療衛生保障水平
按照保基本、強基層、建機制的要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把基本醫療衛生制度作為公共產品向全民提供,實現人人享有基本醫療衛生服務。
第一節全面加強公共衛生
加強疾病預防控制、健康教育、婦幼保健、精神衛生、應急救治、采供血、衛生監督等專業公共衛生服務網絡建設。積極預防重大傳染病、慢性病、職業病、血吸蟲病和精神疾病,提高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置能力。擴大健康宣傳,普及健康知識,提高健康水平。擴大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逐步在全省統一建立居民健康檔案。
第二節健全醫療衛生服務體系
優化醫療衛生資源配置,新增醫療資源向城市社區和農村傾斜。建立健全農村三級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實現縣縣有標準化綜合醫院,鄉鄉有規范化衛生院,村村有合格衛生室。完善城市社區衛生服務網絡,實現每個社區有規范化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加強以全科醫生為重點的基層醫療衛生隊伍建設,完善鼓勵全科醫生長期在基層服務政策。加強區域醫療中心建設。加快構建各級醫療機構分級診療、雙向轉診制度,鼓勵城市醫院和基層醫療機構建立長期穩定對口支援機制。
第三節提高基本醫療保障水平
健全基本醫療保障體系,進一步完善城鎮職工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逐步提高城鎮職工和居民醫保、“新農合”籌資標準和保障水平,提高基金使用水平。建立基本醫療保險基金風險防范機制,強化支付使用監管,完善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管理制度,防止醫藥費用虛高現象。加快實現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和醫療費用異地就醫結算。
第四節推進醫療體制改革
推動公立醫院改革,鼓勵社會資本興辦醫療機構,優先選擇具有辦醫經驗、社會信譽好的非公立醫療機構參與公立醫院改制,初步建立現代醫院管理制度。加大政府投入,調整醫療服務價格,逐步取消藥品加成。加強醫療機構管理,提高醫療服務質量。建立完善以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為基礎的藥品供應保障體系。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全面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其他醫療衛生機構逐步實現全面配備、優先使用基本藥物。改革藥品和醫療服務價格形成機制,規范和整頓藥品生產流通秩序。堅持中西醫并重,發展中醫醫療和預防保健服務,推進中醫藥繼承與創新。
專欄20:重大衛生建設工程
二甲醫院標準化建設工程:建設100所標準化二甲醫院,實現縣縣建有一所二甲醫院,保障群眾不出縣就能獲得高質量的醫療服務。
職業病防治體系建設工程:建設100所職業病診斷機構,實現所有設區市擁有職業病診斷機構,縣縣建立功能比較完善的職業病防治技術服務和監管體系。
婦幼保健機構建設工程:建設100所婦幼保健機構,實現縣縣婦幼保健機構具備婦幼保健、生殖保健的條件。
衛生監督體系建設工程:建設100所衛生監督機構,縣級以上衛生監督機構達到建設標準。
第五章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
全面做好人口工作,控制人口總量,提高人口素質,優化人口結構,引導人口有序流動,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建設人口均衡型社會。
第一節提高計劃生育服務水平
堅持計劃生育基本國策,穩定低生育水平,逐步完善生育政策。完善農村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和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制度。不斷推進城鄉育齡婦女基本生殖保健服務均等化,綜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別比偏高問題,努力實現出生人口性別比低于全國平均水平。大力實施優生促進工程,做好健康教育、優生咨詢、高危人群指導、孕前篩查等服務工作。加強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服務管理,加強全員人口信息數據庫“金人工程”建設。
第二節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
建立健全以居家為基礎、社區為依托、機構為支撐的養老服務體系。優先發展社會養老服務,拓展養老服務領域,實現養老服務從基本生活照料向醫療康復、精神慰藉、法律服務、緊急援助等方面延伸。培育壯大老齡服務事業和產業,建立養老服務補貼制度和高齡津貼制度,鼓勵和支持社會資本興辦養老服務機構。加強公益性養老服務設施建設,增加老年人活動場所和便利化設施。注重開發老年人力資源。
第三節促進婦女兒童事業全面發展
堅持男女平等基本國策和兒童優先原則,認真實施婦女兒童發展規劃,切實保障婦女合法權益,做好關心下一代工作,加強未成年人保護,推動公共政策、公共產品和公共服務向婦女兒童傾斜。嚴厲打擊各種侵害婦女兒童的違法犯罪行為,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為受害婦女兒童提供緊急庇護、矛盾調適和心理疏導等服務。加強嬰幼兒早期啟蒙、留守兒童和獨生子女社會行為教育。
第四節支持殘疾人事業發展
健全殘疾人社會保障體系和服務體系,為殘疾人生活和發展提供穩定的制度性保障。實施重點康復、托養工程和“陽光家園”計劃,推進基層殘疾人康復中心、輔助器具供應服務中心建設,保障殘疾人“人人享有康復服務”。大力開展殘疾人就業服務和職業培訓,鼓勵用人單位錄用殘疾人,加大農村殘疾人生產扶助力度。推進公共場所、公共交通、公共機構、貧困殘疾人家庭等區域無障礙設施建設。豐富殘疾人文化體育生活。
專欄21:人口發展重點工程
人口計劃生育服務體系建設工程:健全省、市、縣、鄉四級人口計劃生育服務體系,新建省級生殖保健服務中心,新建或改擴建11個設區市、50個縣、300個鄉鎮計劃生育服務中心(站所)。
人口計劃生育技術服務裝備建設工程:重點為全省100個縣級人口計劃生育服務中心(站所)添置孕前優生健康檢查設備,為全省500個中心鄉鎮計劃生育服務站各配備1臺流動服務車及相關設備。
人口宏觀管理與決策信息系統工程:完善人口信息共享、動態監測和科學預測機制,在業務執行、信息采集、決策支持、信息服務等4個方面建設8類應用系統,建成與國家配套覆蓋全省、實時更新的江西全員人口信息數據庫。
留守兒童示范服務建設工程:在全省農村留守兒童比較集中的地區建設100所省級留守兒童示范服務中心,幫助留守兒童解決心理、學習、營養、安全等問題。
第六章健全維護群眾權益機制
拓寬社情民意表達渠道,加大社會矛盾調解力度,健全黨和政府主導的維護群眾權益機制。
第一節拓寬社情民意表達渠道
建立健全方式多樣、暢通高效的訴求表達機制。完善公共決策的社會公示制度、公共聽證制度和專家咨詢論證制度,擴大公眾參與程度。完善信訪制度,注重民意收集與信息反饋,落實領導干部接待群眾來訪、處理群眾信訪制度。充分發揮互聯網通達民情社意新渠道作用,積極主動回應社會關切。
第二節完善社會矛盾排查調處機制
加快建立行政決策風險評估機制和決策糾錯機制。完善化解社會矛盾的領導協調、排查預警、疏導轉化、調解處置機制。完善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聯動的工作體系,整合基層政法、綜治、維穩、信訪等力量,建立調處化解矛盾糾紛的綜合平臺,規范群眾訴求表達、利益協調、權益保障渠道,有效防范和化解勞資糾紛、征地拆遷、環境污染、食品藥品安全、企業重組和破產等引發的社會矛盾。完善群眾工作制度,依靠基層黨政組織、行業管理組織、群眾自治組織,充分發揮工會、共青團、婦聯、紅十字會的作用,共同維護群眾權益,積極化解社會矛盾。
第七章加強公共安全體系建設
適應公共安全形勢變化的新特點,推動建立主動防控與應急處置相結合、傳統方法與現代手段相結合的公共安全體系。
第一節保障食品藥品安全
完善食品藥品安全標準。建立食品藥品質量追溯制度,形成來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證、責任可追究的安全責任鏈。健全食品藥品安全應急體系,強化快速通報和快速反應機制。加強食品藥品安全風險評估、預警和監管執法。加強檢驗檢測、認證檢查和不良反應監測等藥品安全技術支撐能力建設。加強基層快速檢測能力建設。強化基本藥物監管,確保基本藥物質量安全。
第二節嚴格安全生產管理
加強安全監管監察,嚴格安全目標考核與責任追究。完善安全技術標準體系,嚴格安全許可。實行重大隱患治理逐級掛牌督辦和整改效果評價制度,深化煤礦、交通運輸等領域安全專項治理。健全協調聯動機制,嚴厲打擊非法違法生產經營。防范粉塵與高毒物質等重大職業危害。規范發展安全專業技術服務機構,加強對中小企業安全技術援助和服務。加強安全宣傳教育與培訓。
第三節提高應急管理能力
堅持預防與應急并重、常態與非常態結合的原則,建立健全統一指揮、結構合理、反應靈敏、保障有力、運轉高效的突發事件和群體性事件應急體系,提高危機管理和抗風險管理能力。建立應急管理信息共享機制,完善應急預案體系,健全應急管理組織機構,強化基層應急管理能力。加強應急隊伍建設,建立以專業隊伍為基本力量,以公安、武警、軍隊為骨干和突擊力量,以專家隊伍、企事業單位專兼職隊伍和志愿者隊伍為輔助力量的應急隊伍體系。建立健全應急物資儲備體系,加強管理,優化布局和方式,統籌安排實物儲備和能力儲備。完善特大災害救援機制。
第四節健全社會治安防控體系
堅持打防結合、預防為主、專群結合、依靠群眾的方針,完善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加強城鄉社區警務、群防群治等基層基礎建設,廣泛開展平安創建活動,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依托視頻監控“天網”工程,增強公共安全管理和治安整體防控效能。加強特殊人群安置、救助、幫教、管理和醫療工作,加大重點地區、社會治安薄弱環節整治力度。加強情報信息、防范控制和快速處置能力,增強公共安全和社會治安保障能力。嚴密防范、依法打擊各種違法犯罪活動,完善經常性嚴打機制,切實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嚴密防范、依法打擊境外敵對勢力的滲透破壞活動,保障國家安全和社會政治穩定。加強虛擬社會管理,完善與現實防控網相銜接的虛擬社會綜合防控體系。
專欄22:公共安全重點建設工程
食品藥品監管體系建設工程:構建覆蓋市、縣、區的基本藥物質量安全監管平臺。縣縣建有規范化食品藥品快速檢驗室,在133個街道、2600個居委會建設食品藥品安全協管站。
食品藥品遠程監管系統工程:構建省、市、縣、鄉四級監管機構網絡平臺。完成110家基本藥物生產企業、500家大中型獲證食品生產企業、350家經營企業電子監管碼的賦碼入網等工作。在全省200家藥品生產企業、24440家藥品經營企業、44家藥品連鎖企業安裝使用遠程監控系統。
安全監管監察能力建設工程:省、市、縣(市、區)三級安全監管監察部門業務用房等基礎設施建設達標率分別達到100%、80%、70%,執法裝備配備基本達到國家規定標準。
高危行業重大隱患排查治理工程:全省高危行業(尾礦庫、煤礦、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得到有效治理。
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體系建設工程:完成7支省級礦山救護隊伍的技術裝備配備和更新投資,在5個化工產業集中區域建立危險化學品骨干救援隊伍,初步完善11個設區市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平臺和重大危險源監測監控等安全生產應急救援信息技術保障系統。
安全生產技術支撐體系建設工程:建設省、市級安全技術支撐體系,完成34個專業中心實驗室建設并配備相關儀器設備。
第八章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
按照建設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的社會管理格局的要求,推進城鄉社區建設,健全基層管理和服務體系,提高社會管理能力,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第一節健全社區服務體系
把社區建設作為社會管理的重要基礎,建設完善一批集黨建、勞動保障、社會救助、衛生和計劃生育、社區治安、法律服務、文化、教育、體育和便民利民等多項功能為一體的城市社區服務中心(站、點)和農村村級社區服務中心。加快政府公共服務、居民互助服務、市場提供服務相銜接的社區服務體系建設。大力開展社區志愿服務活動,推行社區志愿者注冊登記制度。實施流動人口居住證制度。
第二節加強社會組織建設
推動更多的公共資源和領域向社會組織開放,逐步取消社會組織登記管理機關和業務主管部門雙重管理制度,適度放寬經濟類、公益類社團和基金會的設立,簡化農村專業經濟協會、社區社會組織的登記程序。加強社會組織監管,完善法律監督、政府監督、社會監督、自我監督相結合的監管體系,加強登記、備案、監督的協同管理,實行社會組織信息公開和評估制度,完善社會組織內部治理結構。建立健全常態監管機制,把新經濟組織和新社會組織納入依法有序管理。
第三節發展民主健全法制
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中國共產黨領導的政治協商制度和基層群眾自治制度,發揮人民政協作用,支持人民政協履行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和參政議政職能。支持工會、共青團、婦聯、紅十字會等人民社會團體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開展工作,參與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維護群眾合法權益。切實做好民族、宗教、僑務和對臺工作。加強普法教育,提高全民法律素質。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公正廉潔執法,支持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檢察權。加強武裝警察部隊建設,推進國防動員建設。完善民兵預備役制度,深入開展“雙擁”活動,鞏固和發展軍政軍民團結。
專欄23:社會安全保障系統建設工程
政法信息網絡建設工程:建立完善各政法部門的信息系統和資源共享平臺,實現全省范圍內政法系統的信息資源共享和互聯互通。在此基礎上建設“天網”工程和維穩情報信息預警系統。
政法業務用房建設工程:完善省、市、縣、鄉各級政法系統業務用房建設,主要包括79個法院審判法庭、79個檢察院專業技術和辦案用房、128個公安機關業務用房、15個國安機關業務用房、113個司法機關業務用房等。
政法監管場所建設工程:按照國家監獄布局調整總體方案,繼續加大對監管場所的投入,建設77個公安看守所、82個公安拘留所、11個公安強制戒毒所、14個監獄、7個勞教強制隔離戒毒所等。
政法教育設施建設工程:完善建設國家法官學院江西分院、江西司法警官職業學院、省公安廳警察訓練中心、11個設區市法制學校、12個刑釋解教人員幫教安置基地等。
社會安全保障配套設施:完善建設11個設區市青少年維權保護中心、1452個鄉鎮(街道)和諧平安聯創中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