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一月二十二日電 (記者 趙建華)從今年起,中國所有中央國有企業的高管要想獲得薪酬,將不得不接受官方新增加的一項名為經濟增加值的考核。中國央企高管的薪酬,與其所在企業的經營業績直接掛鉤。
周五,負責考核中央國企經營業績的中國國務院國資委介紹說,新修訂的《中央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暫行辦法》,詳細介紹了經濟增加值的考核辦法。所謂經濟增加值,是指企業稅后凈利潤減去資本成本后的余額。
對所有中央企業實施經濟增加值考核之前,國資委已在部分中央國企進行過試點。在試點企業獲得經驗后,國資委最終下令,今年開始在所有中央國企增加經濟增加值——這一考核指標。
在新增加的經濟增加值考核中,中央國企的科學研究、技術開發、資源勘探,及其主業所在領域的在建工程,都將受到“照顧”。但央企從非主業獲得經營收入,在考核時會被打折扣。
中國國資委一直要求中央國企,注重技術創新、戰略投資和長遠回報;希望后者收縮非主業投資,把精力投向各自的主業。金融危機后,國資委還要求中央國企重視現金流,盡快把應收帳款收回。國資委的這些訴求,在新增加的考核指標中,都有所體現。
除了新增加的經濟增加值外,中國央企的高管還需要完成國有資本增值保值、節能減排等政府規定的任務。這些考核指標都跟各自的薪酬,甚至職位變動有直接關系。
據悉,除了中央政府管理的一百多家中央國有企業外,中國各省級政府也管理著數目眾多的國有企業。它們會參照國務院國資委制定的章程,考核各自管轄的國有企業負責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