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財政部近日強調房地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的有關問題之后,房地產物業稅何時開征再次成為爭論焦點。
財政部規定,對地下建筑用地按應征稅款的50%征收城鎮土地使用稅。有業內分析人士表示,下半年以來,國家對房地產市場的稅收多次做出調整,此舉或許是在為未來開征物業稅做準備。
東北財經大學財稅學院教授吳徐東對中國經濟時報記者表示,預計物業稅可能在2010年研究開征,現在明確房地產稅收政策是在為其做鋪墊,同時也意味著明年國家稅收政策調整重點指向投資和投機市場。
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賈康上周在某投資年會上也公開表示,我國當下開征物業稅現實可行,將對穩定房地產市場、防止房價大升大落以及優化地方政府投資環境有積極作用。
5月25日,中國政府網公布《國務院批轉發展改革委關于2009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工作意見的通知》,通知中提出“深化房地產稅制改革,由財政部、稅務總局、發改委、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四部委研究開征物業稅”。物業稅改革被正式提到議事日程。
7月,有媒體報道,國家稅務總局相關人士透露,明年國家稅務總局將盡快拿出一個物業稅的可操作方案。
盡管業界對物業稅的開征積極樂觀,但值得注意的是,現階段開征物業稅還面臨著諸多問題。各部門、各地方政府因為利益分配和地方保護主義等問題使合作存在很多困難,以至于無法摸清單位、個人實際擁有的房地產面積。
“如果不先解決這些問題,房地產物業稅就無從征起。所以我認為一段時間內房地產物業稅還難以實施。”首都經濟貿易大學財政學教授劉穎對本報記者表示。
物業稅是不動產保有環節的稅收,目前業界對征收物業稅依然存在種種擔心,尤其擔心開征物業稅會造成對已經繳納土地使用費者的不公平。對此,賈康解釋道,上述情況其實在操作上可以區別對待,對已經支付和將要推出土地使用費的物業采取不同辦法,平穩過渡,因此不會存在不公平的現象。
賈康認為,繳納土地使用費的依據是國家土地所有權,征收物業稅的依據是國家政治權益,是對業主征收的補償政府提供公共品的費用,費和稅并行不悖。
賈康還表示,從目前北京、深圳等10個省市征收物業稅“空轉”試點的情況來看,在操作方面已經沒有問題,評估方法、登記造冊、數據庫等各方面已經完善。但物業稅到底何時開征,賈康并沒有明確說明,只表示當下開征物業稅已經可行,但具體時間表不好估計。
有業內人士分析,開征物業稅之所以困難重重,固然有技術方面的困難,但更多還是利益分配的問題。包括物業管理費、土地增值附加費、土地使用費等稅費項目必然會被整合,而與這些收費項目相關的國土資源、建設部門會受到影響。
房地產業專家董藩認為,征收物業稅至少要有三個先決條件:土地私人使用權明確、百分之百明晰物業產權、提高老百姓的納稅意識。目前這些問題都還沒有辦法徹底解決,因此開征物業稅還是有困難的。
中央財經大學稅務學院副院長劉桓稱,物業稅還涉及房地產許多稅費的合并與改革,醞釀實施過程要比燃油稅復雜得多,而燃油稅從醞釀提出到變成現實都花了15年時間,因此物業稅的開征更應從長遠來看,不能短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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