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23日),第四屆嶺南財稅論壇在中山大學內舉行。廣州市稅務部門官員認為,新稅種的開征涉及四個要素,現在還沒進入立法進程,物業稅開征“還早著呢”。
廣州市地稅局總會計師李建強認為,物業稅沒有必要使用“開征”的字眼。“其實現有的房產稅改動一下,征收范圍擴大到自然人,再在技術作一下改良就可以了。”他認為,目前房地產稅的“從租計征”(按租金征稅)可以取消,因為營業稅已經可以調節,而是否按房產現值(評估值)計征其實跟物業稅沒有必然關系,“其實按原價計征就好。有需要的話用稅率調節即可,待一些時間成熟后,再調整為按現值計征。”
廣州市地稅局法規處唐處長表示,任何稅種的開征,都涉及四個要素:理念,制度,信息,技術。“現在都沒有進入立法的進程,肯定還有一段充分準備和醞釀的時期,這個制度還早著呢。”唐處長說,目前房地產相關的費比稅要大一倍,相比于稅,“清費”更困難。
中國稅務學會理事、中山大學教授楊衛華認為,房價高低由市場決定,開發商不會因為稅負降低利潤增加而降低房價。光大花園財務總監賴軍也指出,其實征不征稅,對開發商來說沒有多大的影響,房價其實由供求關系決定的。(記者 何穎思 通訊員 趙永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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