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地稅局新聞發言人章家壽22日透露,“物業稅”將來可能叫“房地產稅”,目前開征的具體設想和條文還在討論中,何時開征暫無時間表。
在當天的深圳市地稅局新聞發布會上,深圳市地稅局新聞發言人章家壽表示,“物業稅”將來應該叫做“房地產稅”。當初之所以叫做“物業稅”,是從香港引進而來。“將來可能是將現在的房產稅與土地使用稅改革,合并起來取名叫‘房地產稅’。”章家壽說,“如果開征房地產稅,則現在的房產稅與土地使用稅都將不存在了。”
對于房產稅與土地使用稅合并成房地產稅后的變化,章家壽則表示,其最大的區別是現在房產稅是按房產原值扣除30%后征稅,其每年的征稅額是固定的,而合并后房地產稅是根據房子現在的市場評估價征收。他舉例稱,上世紀80年代在深圳價值100萬元的房產,按照目前現行的房產稅,為70萬元,每年1.2%的稅率征收;將來如果開征房地產稅,則將按該房產的評估價征收,估計現在該房產可能價值上千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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