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務院周二頒布若干意見稱,加大對中小企業財稅扶持力度,深化壟斷行業改革,擴大市場準入范圍,并加強和改善對中小企業的金融服務,緩解其融資困難.
新華社報導援引該《意見》稱,將加大對中小企業的財稅扶持力度.2010年內,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于3萬元(含3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同時,提高采購中小企業貨物、工程和服務的比例;加強對中小企業的權益保護,對受金融危機影響較大的困難中小企業,將階段性緩繳社會保險費或降低費率政策執行期延長至2010年底.
此外,加強和改善對中小企業的金融服務,進一步拓寬融資渠道;支持中小企業提高技術創新能力和產品質量,加快技術改造,推進節能減排和清潔生產,提高企業協作配套水平,引導中小企業集聚發展,加快發展生產性服務業.
中國工業和信息化部部長李毅中表示,當前中小企業經受著國際金融危機的沖擊和影響,克服生產經營困難、增強市場競爭力和應變力,成為中小企業發展面臨的突出問題.
截至2008年底,中國中小企業占全國企業總數的99%以上,創造的最終產品和服務價值占國內生產總值(GDP)的60%左右,上繳稅收接近國家稅收總額的50%,解決了75%以上城鎮就業.目前,中國65%的專利、75%以上的技術創新、80%以上的新產品開發都是由中小企業完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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