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賬
800元補貼可能繳200元稅
小李是一家文化公司員工,他每月有400元交通補貼和400元通訊補貼。目前800元補貼是和5000余元的收入合并繳稅,每月應繳稅款僅幾百元。如果按照補貼的30%或20%繳稅,僅800元補貼每月就要繳200元稅,他認為有些偏高。小李個人不清楚,是要繳200元稅款,還是在200元基礎上再按相應稅率計征個稅,若按后者繳稅,稅負將會降低。
解讀
應追查企業可疑賬目
記者:新規定對哪些人群影響較大?中國財政學會副會長安體富:對于每月車補、交通補貼只有幾百元的人來說,新政的實質影響并不大。倒是此前曾有媒體報道過,有些單位以車改為名,給中高層領導每月動輒發放數千元的車補,新政對他們的影響無疑是巨大的。
記者:稅務部門應如何加強檢查?
安體富:單位是個稅的代扣代繳者,一些單位不應亂立名目,把交通和通訊補貼以其他名義發放。稅務部門應對企業賬目的可疑內容加強追查力度。據《京華時報》
國稅總局近日發文明確了企業職工通訊、交通補貼繳個稅問題。員工獲得的交通補貼和通訊補貼,扣除一定標準的公務費用后,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文件規定,如當地政府未制定公務費用扣除標準,按交通補貼全額的30%作為個人收入扣繳個人所得稅,按通訊補貼全額的20%作為個人收入扣繳個人所得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