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大審核把關力度,做好投資預算下達工作
各級財政部門要加強對擴大內需投資的預算管理,嚴格投資預算下達審核把關,確保用于土建工程、設備購置安裝、材料采購等規定的用途和范圍。要按照預算管理規定,重點審核具體項目安排是否符合黨中央、國務院確定的投向和范圍;是否履行基本建設程序和報批手續;是否符合土地征用、環境評價、節能等管理要求;是否已具備下達投資計劃和投資預算條件。凡不符合規定要求的項目,一律暫緩下達投資預算。
五、加快投資預算執行進度,確保盡早形成實物工作量
各級財政部門要采取措施,督促和指導有關部門或項目單位做好項目用款的各項準備,包括做好招投標工作、編制用款計劃和政府采購計劃等。一旦明確投資計劃和投資預算,項目應及時開工建設。在保證依法合規的前提下,加快工程進度,加快預算執行,盡早形成實物工作量。要加強對預算執行進度的分析和跟蹤,將預算執行進度管理工作制度化。
六、規范資金撥付管理,保證資金及時到位
各級財政部門要按照投資預算、財政國庫管理制度規定、項目建設進度、供貨合同等,加強對資金申請、撥付的審核把關。重點審核是否符合預算、用款計劃、工程進度和規定程序等。中央擴大內需投資要盡量與其他配套資金同步撥付使用。投資項目資金撥付管理,按照財政國庫管理制度有關規定執行。屬于政府采購范圍的,按政府采購制度執行。既要保證資金及時到位,又要依據規定審核撥付,避免因資金撥付過早而形成閑置、浪費。
七、積極落實配套資金,確保項目資金需求
地方政府配套資金,是保證中央投資項目順利實施,實現擴大內需促進經濟增長目標的重要條件。按國務院要求,各級財政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或單位,采取措施,切實做好以下工作:
(一)要統籌安排好各類可用財力。包括:財政預算內資金、各級政府土地出讓收益等。
(二)要認真落實本地區地方政府債券發行和債券資金安排使用工作,優先保證中央投資項目地方配套的需要。
(三)利用現有融資平臺,充分發揮企業債、公司債和中期票據等融資工具的功能,利用市場機制籌集配套資金。
(四)支持銀行發放適量特定項目中長期貸款,解決項目資本金不足問題,對銀行利率優惠部分給予適當財政貼息。
八、推進精細化管理,確保財政資金使用規范、安全和有效
各級財政部門要采取措施,切實加強對項目投資預(結)算、決算審核及跟蹤問效,對重點項目實施全過程管理。嚴格投資預算編制,確保擴大內需投資符合黨中央、國務院確定的方向;要嚴格投資預算執行,從嚴審查項目結算、竣工決算,確保財政資金使用的規范、安全和有效。督促和指導項目主管部門或單位,認真做好基本建設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嚴格執行基本建設財務制度,健全內控制度,執行規定標準,從嚴控制建設成本。同時,要積極推動投資預算績效評價工作。
九、加大監督檢查力度,規范投資行為
各級財政部門要充分發揮財政監督檢查機構和投資評審機構的作用,加強對擴大內需投資監督檢查,重點檢查項目投資預算執行、資金撥付管理、項目財務管理,以及會計核算和竣工決算。同時,要積極配合中央檢查組的檢查工作,自覺接受監督檢查。對監督檢查發現的問題,要按《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國務院令第427號)的規定嚴肅處理,性質嚴重的要公開曝光,并追究有關責任人員的責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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