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2月1日圖表:做好2009年農業農村工作,具有特殊重要的意義。新華社發
這份名為《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2009年促進農業穩定發展農民持續增收的若干意見》的文件,是改革開放以來第11個以“三農”為主題的中央一號文件,也是首次連續6年發布關于“三農”工作的一號文件。
《意見》指出,當前,國際金融危機持續蔓延、世界經濟增長明顯減速,對我國經濟的負面影響日益加深,對農業農村發展的沖擊不斷顯現。2009年可能是新世紀以來我國經濟發展最為困難的一年,也是鞏固發展農業農村好形勢極為艱巨的一年。
“做好2009年農業農村工作,具有特殊重要的意義”,《意見》稱,擴大國內需求,最大潛力在農村;實現經濟平穩較快發展,基礎支撐在農業;保障和改善民生,重點難點在農民。
■ 文件摘要
較大幅度增加農業補貼
2009年要在上年較大幅度增加補貼的基礎上,進一步增加補貼資金。增加對種糧農民直接補貼。加大良種補貼力度,提高補貼標準,實現水稻、小麥、玉米、棉花全覆蓋,擴大油菜和大豆良種補貼范圍。
大規模增加農機具購置補貼,補貼范圍覆蓋全國所有農牧業縣(場),帶動農機普及應用和農機工業發展。加大農資綜合補貼力度,完善補貼動態調整機制,加強農業生產成本收益監測,根據農資價格上漲幅度和農作物實際播種面積,及時增加補貼。根據新增農業補貼的實際情況,逐步加大對專業大戶、家庭農場種糧補貼力度。
鼓勵推行省直管縣體制
增強縣域經濟發展活力。調整財政收入分配格局,增加對縣鄉財政的一般性轉移支付,逐步提高縣級財政在省以下財力分配中的比重,探索建立縣鄉財政基本財力保障制度。推進省直接管理縣(市)財政體制改革,將糧食、油料、棉花和生豬生產大縣全部納入改革范圍。
穩步推進擴權強縣改革試點,鼓勵有條件的省份率先減少行政層次,依法探索省直接管理縣(市)的體制。依法賦予經濟發展快、人口吸納能力強的小城鎮在投資審批、工商管理、社會治安等方面的行政管理權限。支持發展鄉鎮企業,加大技術改造投入,促進產業集聚和升級。
建土地經營權流轉市場
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系。強化對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物權保護,做好集體土地所有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穩步開展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試點,把承包地塊的面積、空間位置和權屬證書落實到農戶,堅決禁止和糾正違法收回農民承包土地的行為。
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市場。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不得改變土地集體所有性質,不得改變土地用途,不得損害農民土地承包權益。堅持依法自愿有償原則,尊重農民的土地流轉主體地位,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強迫流轉,也不能妨礙自主流轉。
按照完善管理、加強服務的要求,規范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鼓勵有條件的地方發展流轉服務組織,為流轉雙方提供信息溝通、法規咨詢、價格評估、合同簽訂、糾紛調處等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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