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趙鵬) 繼國務院公布的政策后,昨天,北京市國稅局公布了執行國家政策的實施細則:2009年1月20日至12月31日,北京市民購買1.6升(含)以下的小排量乘用車,享受車輛購置稅5%的優惠稅率,購置時間必須以發票或關稅繳款書的日期為準。
為促進汽車消費,培育汽車消費市場,擴大內需,經國務院批準,我國對納稅人自2009年1月20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期間購置的排氣量在1.6升(含)以下的小排量乘用車,暫按5%的稅率征收車輛購置稅。市國稅局車購稅征集管理辦公室的有關負責人透露,本市就此確定,車輛購置時間必須按照有效價格證明的開具日期確定。其中,國產車以《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的開具日期為準,進口車則以《海關關稅專用繳款書》的開具時間來確定。
據了解,由于此前國家政策“對納稅人自2009年1月20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期間購置排氣量在1.6升(含)以下的小排量乘用車”的問題,沒有明確這一時間是以納稅人申報納稅日期還是以購車日期為準,因此使相關納稅人產生了一定困惑和疑問。
解惑
疑問:1月20日前已買車,尚未開具發票者能否享受稅率優惠?
先交錢后開票亦可享5%稅率
市國稅局車購稅征集管理辦負責人介紹,由于本市以《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或《海關關稅專用繳款書》等有效價格證明的開具日期為準,因此,如果市民在1月20日前買車,即使先交了錢或先提走了車,只要汽車銷售方為車主打印的發票等有效價格證明的開具日期是在1月20日至12月31日期間,那么車主也可以享受到5%的優惠稅率。
不過,上述行為可能隱含一定風險,而且需要購車者與4S店等自行協商。
疑問:購買二手車的車輛購置稅優惠問題有無區別?
二手車不涉及車輛購置稅
對于一些想買二手車的消費者而言,國稅部門表示,二手車并不涉及車輛購置稅的問題。據介紹,由于車輛購置稅是一次性征收的稅種,因此只針對新車征收,對于二手車的購買者來說,不用繳納車購稅。
疑問:車輛購置稅優惠是否會造成車價波動?
購置稅上繳國家跟調價無關
據南三環外一家上海大眾的4S店銷售顧問麥先生介紹,以POLO涉及車購稅調整的兩款車為例來說,目前1.4升兩廂自動擋的實際成交價為10.7萬元,1.6升兩廂自動擋的實際成交價為11.2萬元。他表示,實際上自去年12月以來,這兩款車就是這個價格,該4S店并沒有因為車輛購置稅稅率的降低而調整車價。因為車輛購置稅是上繳國家的,與汽車生產商和銷售商都沒有關系。預計在今年二三月份,這兩款車的價格也不會發生太大的變化。
報價10萬元的車可省出1萬公里油錢
算賬
車輛購置稅稅率由原來的10%降為5%,我們究竟能省下多少錢?簡單地說就是以前購置稅的一半。實際點,報價10萬元的車,可以省出約1萬公里的油錢。
我們買車到底是怎么繳稅的呢?我們看到的汽車的價格(經銷商報價)其實并不是純車價,而是已經包含了17%的增值稅。所以不包含增值稅的純車價就是[車價/(1+17%)],車輛購置稅是按照純車價來計算的。
比如,一輛報價為10萬元的車,它的純車價為:10萬/(1+17%)=8.547萬元,應該繳納的購置稅為:85470×5%=4273.5元。購置稅為調整之前的10%稅率計算,應該繳納8547元。調整之后節省4273.5元,對于一款報價10萬元的車,節省的費用也接近5%,還是比較可觀的。如果折算一下,百公里油耗8升的話,4000多元錢可以跑約1萬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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