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實施步驟
規范行業協會、市場中介組織服務和收費行為專項治理工作從本意見下發后開始,分為以下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調查研究、制定方案(2008年9月底前)。根據本意見的要求,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組織對本地區、本部門行業協會和市場中介組織的服務和收費行為、對非法干預行業協會和市場中介組織活動等行政行為進行一次全面系統的調查,找準問題癥結和工作的切入點,制定集中整治和長效機制建設工作方案,進行總體部署。
第二階段,自查自糾、集中整治(2008年10月至12月)。各地區、各有關部門組織開展本地區、本部門的自查自糾和集中整治,明確自查自糾和集中整治的程序和處理方式,對發現的問題區分情況,有的責成自糾整改,有的由有關職能部門依法糾正處理。
第三階段,建章立制、規范管理(自2009年1月起)。在推進集中整治的同時,國務院各牽頭部門和各地方政府要在各自職權范圍內,加快組織制訂行業協會和市場中介組織方面的政策制度和法規,推動行業協會和市場中介組織規范發展。
以上三個階段,每完成一個階段,國務院各有關部門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發展改革部門都要組織將情況匯總報送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發展改革委將會同國務院糾風辦等部門及時進行總結,向中央紀委和國務院提交專項治理工作報告。
五、工作要求
規范行業協會、市場中介組織服務和收費行為專項治理工作涉及面廣、政策性強、工作要求高、責任重大。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和責任意識,把專項治理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嚴格落實責任制,保證各項措施落到實處,堅決防止走過場、搞形式主義,務求專項治理工作目標的實現。
(一)加強組織領導。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務院糾風辦要做好統籌協調、政策指導、監督檢查以及信息和情況通報等總體組織工作;民政部、工商總局、中編辦、人民銀行、國資委、法制辦、財政部等牽頭部門,要針對各自承擔的牽頭任務,及時組織制定配套的實施辦法,指導專項治理各項工作的深入推進。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建立相應工作機制,加強對專項治理工作的組織領導和政策指導,保障專項治理工作的順利進行。
(二)明確責任分工。專項治理工作采取自上而下、條塊結合、各負其責的方式進行。各地區及有關部門要做好統籌安排,抓好各項措施的落實,加強上下溝通協調。國務院各有關部門既要對本部門及本部門主管的行業協會和市場中介組織存在的問題進行集中整治,也要對本系統的專項治理工作進行指導。各行業協會和市場中介組織要按照要求和部署,搞好自查自糾,整改有關問題,加強自身建設。
(三)加強監督檢查。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務院糾風辦等部門要定期組織開展普遍檢查和重點抽查,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加強對規范行業協會、市場中介組織服務和收費行為專項治理工作的監督檢查,充分發揮群眾民主評議、新聞媒體和社會公眾的監督作用。嚴肅查處違規違法案件,對典型案件進行公開曝光,確保專項治理工作順利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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