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7月11日電 審計署11日公布的2008年至2012年審計工作發展規劃提出,著力構建符合我國國情的資源環境審計模式,2012年初步建立起資源環境審計評價體系。
規劃提出,對資源環境的審計,以落實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基本國策為目標,維護資源環境安全,發揮審計在促進節能減排措施落實以及在資源管理與環境保護中的積極作用。
對土地、礦產、森林、海洋等重要資源保護與開發利用情況的審計,重點揭露和查處破壞浪費資源、國有資源收益流失、危害資源安全等重大問題,從體制、機制和制度上分析原因,提出建議,促進資源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
對水、大氣、固體廢棄物、生態保護等方面的審計,重點關注環保資金投入、管理、使用情況和環保政策落實、環保目標實現情況,揭露和查處破壞生態、污染環境、影響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的重大環境問題,提出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和完善環保政策措施的建議。
對企業執行國家節能減排相關政策及采取具體措施情況進行專項審計調查,重點了解企業節能減排工作所取得的成效,關注各項措施的落實情況,查找存在的主要問題并分析原因,提出完善節能減排的政策意見及建議,促進企業進一步增強節能減排意識,自覺履行社會責任。
此外,規劃提出,認真履行亞洲審計組織環境審計委員會主席國職責,積極開展環境審計國際交流,借鑒國際做法和經驗,強化對資源環境審計經驗和案例的總結提煉,推動資源環境審計實用技術方法的研究和推廣運用,促進資源環境審計工作質量和水平不斷提高。(記者 杜宇、張曉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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