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強農業基礎建設,促進農業發展和農民增收
(六)大力發展糧食生產和保障農產品供給。切實穩定糧食種植面積,提高單產水平。加大對糧食主產區和種糧農民的扶持力度,實施糧食戰略工程,加快建立糧食核心產區,全面提高糧食綜合生產能力和供給保障能力。優化品種結構,促進各類重要農產品穩定增長。落實支持生豬、奶業、油料發展和扶持蛋雞養殖的政策措施。積極發展畜牧水產業,扶持和促進規模化健康養殖。推進農業標準化生產,提高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農業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等負責)
(七)加強農業和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加快大中型和重點小型病險水庫除險加固。搞好灌區改造和小型農田水利建設,大力發展節水灌溉。加大土地開發整理復墾力度,搞好中低產田改造,提高耕地質量,建設一批高標準農田。加強農村飲水、道路、電網、通信、文化等基礎設施建設,改善農村人居環境。今年再解決3200萬農村人口的安全飲水問題,增加500萬沼氣用戶,支持建設一批大中型沼氣項目。落實大中型水庫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加大對庫區和移民安置區基礎設施建設的支持力度。(發展改革委、水利部、農業部、國土資源部等負責)
(八)拓寬農民增收渠道。加快發展高產優質高效生態安全農業,支持農業產業化經營和龍頭企業發展。加強農村現代市場流通體系建設,壯大和提升農村二三產業,發展鄉鎮企業,增強縣域經濟實力。加強農村職業教育和技能培訓,提高農民轉移就業能力,發展勞務經濟。加大扶貧開發力度,繼續減少貧困人口。(農業部、發展改革委、扶貧辦等負責)
(九)強化和完善農業支持政策。大力增加農業投入。增加糧食直補、農資綜合直補。擴大良種補貼規模和范圍。增加農機具購置補貼種類,提高補貼標準,農機具購置補貼覆蓋到所有農業縣。根據情況提高糧食最低收購價。調整耕地占用稅使用方向,改革城市維護建設稅使用辦法,增加農村建設投入。(財政部、發展改革委、農業部負責)
(十)堅持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加強基本農田保護,按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年度土地利用計劃,從嚴審查調整各類規劃的用地規模和標準,嚴格執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依法嚴格管理農村集體和個人建設用地,堅決制止和查處違法違規占用耕地和林地行為。(國土資源部牽頭)
(十一)完善農業科技推廣和服務體系。加強農業科技創新和成果轉化,強化以公益性為主的多元化農業技術推廣服務。加快推進農業機械化。繼續實施糧食豐產科技工程,加強良種、信息、農產品質量安全和防災減災體系建設,搞好動物疫病和植物病蟲害防控。支持發展農業社會化服務。擴大測土配方施肥規模。(農業部、科技部等負責)
(十二)全面推進農村改革。加快推進農村綜合改革,增加財政投入,化解農村義務教育“普九”債務。堅持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穩定和完善土地承包關系,健全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市場,有條件的地方可以發展多種形式的適度規模經營。建立健全村級組織運轉經費保障機制,探索建立農村公益事業建設“一事一議”財政獎補制度。推進減輕農民水費負擔綜合改革試點。大力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全面推進集體林權制度改革。(農村綜合改革工作小組負責)
三、推進經濟結構調整,轉變發展方式
(十三)調整投資和消費關系。合理控制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優化投資結構。嚴把土地、信貸閘門和市場準入標準,加強和規范新開工項目管理,嚴格執行項目新開工條件。堅決控制高耗能、高排放和產能過剩行業盲目投資和重復建設,提高限制發展行業的準入標準和項目資本金比例。堅決停建違法違規項目。從嚴控制新增建設用地特別是工業用地,今年土地利用計劃總規模控制在去年水平。加強和改進對全社會各類投資活動的引導、調控和監管,加大對經濟社會發展薄弱環節、重點領域和中西部地區的支持力度。進一步完善消費政策,拓寬服務消費領域,穩定居民消費預期,擴大即期消費。加快現代市場體系建設,大力發展現代流通,深入整頓和規范市場秩序。(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商務部、國土資源部、工商總局等負責)
(十四)推進產業結構優化升級。推進信息化與工業化融合,著力發展高新技術產業,大力振興裝備制造業,改造和提升傳統產業,加快發展服務業特別是現代服務業。繼續實施新型顯示器、寬帶通信與網絡、生物醫藥等重大高技術產業化專項。圍繞大型清潔高效發電裝備、高檔數控機床和基礎制造裝備等關鍵領域,推進重大裝備、關鍵零部件及元器件自主研發和國產化。加強地質工作,提高資源勘查開發水平。積極發展現代能源原材料產業和綜合運輸體系。(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負責)
(十五)認真落實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全面啟動和組織實施大型飛機、水體污染控制與治理、大型油氣田及煤層氣開發等國家重大專項。實施基礎研究、高技術研究和科技支撐計劃。著力突破新能源汽車、高速軌道交通、工農業節水等一批重大關鍵技術。(科技部、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等負責)
(十六)推進國家創新體系建設。重點建設一批國家實驗室、國家工程中心、面向企業的創新支撐平臺和企業技術中心,加強科技基礎能力建設。深化科技管理體制改革,統籌和優化科技資源配置。加強創新型人才隊伍建設。加大中央財政科技投入。完善和落實支持自主創新的政策,充分發揮企業作為技術創新主體的作用,鼓勵、引導企業增加研發投入。推進產學研結合,培育創新型企業,健全和完善現代科研院所制度。充分發揮國家高新技術開發區的集聚、引領和輻射作用。加大政府采購對自主創新產品的支持力度。擴大創業風險投資試點范圍。(科技部、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等負責)
(十七)實施國家知識產權戰略。進一步加強專利法律法規體系建設。深入開展知識產權宏觀管理工作。推進知識產權信息化和條件保障建設,提高專利審查綜合能力。加強知識產權人才隊伍建設,進一步推進知識產權國際合作與交流。(知識產權局牽頭)
(十八)促進區域協調發展。深入推進西部大開發,開工建設一批重點工程,支持重點地區優先開發。繼續搞好天然林保護、防沙治沙、石漠化治理,落實退耕還林后續政策。組織實施東北地區振興規劃,支持先進裝備制造業、現代農業發展和資源枯竭型地區經濟轉型。編制和實施促進中部崛起規劃,落實并完善相關政策。鼓勵東部地區率先發展,著力提升國際競爭力。進一步加大對革命老區、民族地區、邊疆地區、貧困地區發展的扶持力度。制定并實施主體功能區規劃和政策。(發展改革委、財政部、扶貧辦等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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