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安全監管總局、煤礦安監局、科技部聯合下發了《關于印發2008年煤礦瓦斯防治工作要點的通知》(發改能源〔2008〕318號),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工作實際,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2008年煤礦瓦斯防治工作指導思想是,以黨的十七大精神為指導,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堅持以人為本,堅持依靠科技,堅持綜合治理,以防范重特大瓦斯事故為重點,深入排查治理隱患,加強煤礦企業基礎管理和政府監管,加強煤與瓦斯突出防治,加強煤層氣(煤礦瓦斯)抽采利用,推進煤礦瓦斯防治工作再上新臺階,促進煤礦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好轉,為實現2010年煤礦安全生產狀況明顯好轉奠定基礎。
2008年全國煤礦瓦斯事故控制指標是:力爭控制特別重大瓦斯事故,全國煤礦瓦斯事故控制在258起、死亡人數控制在1029人以內。煤礦瓦斯(煤層氣)抽采利用目標:抽采量56億立方米,利用量20億立方米。其中,煤礦井下瓦斯抽采量48億立方米,利用量15億立方米;地面煤層氣產能22億立方米,抽采量8億立方米,利用量5億立方米。
2008年煤礦瓦斯防治重點抓好八個方面工作:一是完善煤礦瓦斯防治工作體系建設;二是加強制度標準建設和源頭管理;三是落實煤礦瓦斯防治的措施和政策;四是強化煤礦企業現場管理和政府監管;五是抓實煤與瓦斯突出礦區小煤礦清理整頓工作;六是促進煤層氣產業化基地整體開發;七是推進關鍵技術攻關和示范工程建設;八是加強煤礦瓦斯防治人才培養和培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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