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切實保障主要農產品基本供給
確保農產品有效供給是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的重要物質基礎。必須立足發展國內生產,深入推進農業結構戰略性調整,保障農產品供求總量平衡、結構平衡和質量安全。
(一)高度重視發展糧食生產。切實穩定糧食播種面積,優化品種結構,提高單產水平,確保糧食生產穩定發展。積極發展稻谷生產,擴大專用小麥播種面積,合理引導玉米消費。繼續實施糧食生產各項工程。根據糧食產銷格局的變化,進一步完善糧食風險基金政策,加大對糧食主產區的扶持力度,完善產糧大縣獎勵政策。實施糧食戰略工程,集中力量建設一批基礎條件好、生產水平高和調出量大的糧食核心產區;在保護生態前提下,著手開發一批資源有優勢、增產有潛力的糧食后備產區。擴大西部退耕地區基本口糧田建設。落實糧食省長負責制,主銷區和產銷平衡區要穩定糧食自給水平。支持發展主要糧食作物的政策性保險。大力發展油料生產,鼓勵優勢區域發展棉花、糖料生產,著力提高品質和單產。積極應對全球氣候變化,加強防災減災工作。支持農墾企業建設大型糧食和農產品生產基地,充分發揮其在現代農業建設中的示范帶動作用。
(二)切實抓好“菜籃子”產品生產。繼續強化“菜籃子”市長負責制,確保“菜籃子”產品生產穩定發展。積極推動蔬菜等園藝產品的規模化種植。加快轉變畜禽養殖方式,對規模養殖實行“以獎代補”,落實規模養殖用地政策,繼續實行對畜禽養殖業的各項補貼政策。完善原料奶價格形成機制,嚴格執行液態奶標識制度。推行水產健康養殖,強化水生生物資源養護,落實禁漁休漁制度,加強漁業安全基礎設施建設,支持發展遠洋漁業。有條件的地方要積極發展設施農業和精細農業。建立健全生豬、奶牛等政策性保險制度。
(三)加強農業標準化和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加快農業標準修訂制定工作。繼續實施農業標準化示范項目,扶持龍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科技示范戶和種養大戶率先實行標準化生產。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體系建設規劃,依法開展質量安全監測和檢查,鞏固農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成果。深入實施無公害農產品行動計劃,建立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評估機制,健全農產品標識和可追溯制度。強化農業投入品監管,啟動實施“放心農資下鄉進村”示范工程。積極發展綠色食品和有機食品,培育名牌農產品,加強農產品地理標志保護。
(四)支持農業產業化發展。繼續實施農業產業化提升行動,培育壯大一批成長性好、帶動力強的龍頭企業,支持龍頭企業跨區域經營,促進優勢產業集群發展。中央和地方財政要增加農業產業化專項資金,支持龍頭企業開展技術研發、節能減排和基地建設等。探索采取建立擔保基金、擔保公司等方式,解決龍頭企業融資難問題。抓緊研究完善農產品加工稅收政策,促進農產品精深加工健康發展。允許符合條件的龍頭企業向社會發行企業債券。龍頭企業要增強社會責任,與農民結成更緊密的利益共同體,讓農民更多地分享產業化經營成果。健全國家和省級重點龍頭企業動態管理機制。引導各類市場主體參與農業產業化經營。鼓勵農民專業合作社興辦農產品加工企業或參股龍頭企業。支持發展“一村一品”。
(五)加強和改善農產品市場調控。適應生產方式、產銷格局和資源環境的變化,統籌利用兩個市場、兩種資源,保障國內農產品供給和生產發展。兼顧生產者和消費者利益,運用經濟杠桿引導農產品價格保持合理水平。加強糧食等重要農產品儲備體系建設,完善吞吐調節機制,引導企業建立商業性儲備。抓緊建立健全重要農產品供求和價格監測預警體系。鼓勵優勢農產品出口,推進出口農產品質量追溯體系建設,支持發展農產品出口信貸和信用保險。完善大宗農產品進口管理和貿易救濟預警制度。探索采取符合國際慣例的有效手段,調節農產品進出口。駐外機構特別是我駐農產品主要貿易國使領館要加強國際農產品市場信息服務和農業合作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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