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施兩年多后,一直處于漩渦中的汽車品牌銷售管理政策醞釀調整。昨天,記者從中國汽車行業兩大協會獲悉,商務部、發改委和工商總局已于近日委托中國汽車工業協會和中國汽車流通協會在行業內進行調查,調查內容為汽車品牌銷售辦法在實施中所遇到的問題。根據該調查結果,國家相關部門將對汽車品牌銷售政策進行必要調整。
中國汽車流通協會秘書長羅磊告訴記者,受委托后,中國汽車工業協會和中國汽車流通協會將從1月下旬開始分別在廠商和經銷商兩個行業內展開摸底調查,中國汽車流通協會將通過召開座談會和直接到企業調查兩種方式啟動調查。
羅磊表示,按照相關部門要求,3月底之前,中國汽車流通協會將出具第一個報告初稿。相關部門將根據調查結果對品牌銷售政策進行必要調整。據記者了解,此次調整不一定是對2005年4月開始實施的《汽車品牌銷售管理辦法》進行修訂,更可能的是在辦法之外制定一些配套細則或措施,對行業發展進行再次引導,以緩和產銷兩方日益激烈的矛盾。
從2005年4月起,國內開始實施《汽車品牌銷售管理辦法》,根據辦法,經銷商由汽車廠商授權獲得銷售資格,經銷商必須在廠商指導下統一形象,按區域統一銷售。這種以廠商為主的品牌授權規定引來不小爭議。有經銷商表示,廠商以幾乎零成本獲得經銷商資源,并控制經銷商發展命脈,間接侵害了消費者利益。經部分統計,目前國內近萬家4S店中,有半數以上處于虧損狀態。去年兩會期間,全國工商聯曾提交“關于修訂完善《汽車品牌銷售管理辦法》建議”,呼吁對辦法政策進行調整。(記者楊開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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