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社會科學院金融研究所所長李揚10日在“第八屆‘中國宏觀經濟運行與政策論壇’——住房與公共政策”上表示,住房需求應有一個層次,住房市場也應有一個層次。
李揚說,一個國家居民根據收入分成很多的等級,可支配收入也分成很多的等級,按照收入分配來看,我國收入分配的差距還比較高。在這種情況下,大家用一個標準,用一個房價衡量住房需求能否滿足是不對的。所以應該明確,有一些人要買房,有一些人不買房,有些人租房,有些人只能由政府提供廉租房,滿足他們基本的生存需求。
他說,地方政府對于住房問題應當心中有數,并提供相關的信息,比如這個地方有多少房子,有多少人沒有房子,有多少人有兩套、三套房子,房價和收入狀況有什么樣的比例關系。地方政府應當搜集、整理、分析當地房地產市場的情況和居民住房的情況,并定期向社會公布。同時,應當管理這個市場,嚴厲打擊各種違法違規的行為。
李揚建議增加和房地產有關的金融機構。現在國內有兩類機構,一種是商業性機構,依據商業原則發放貸款,這是必要的,但是不完全。還有就是住房公積金,低進低出,實際上有點類似歐洲普遍通行的住房儲蓄銀行,但跟住房儲蓄銀行又不一樣。住房公積金存在一些缺陷需要改革。應借鑒國外的先進經驗,創新跟住房有關的金融工具。(郭小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