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記者從甘肅二手車交易市場獲悉,由國家工商總局正式公布《二手車買賣合同》(示范文本),并將在全國范圍內推行使用。示范文本明確規定:如果賣車人提供的車輛信息不真實,根據雙方交易前簽訂的《二手車買賣合同》,買車人有權要求賣方賠償損失。記者在隨后采訪時了解到,示范文本一經發布,就受到了消費者和二手車市場的普遍歡迎。
昨日,記者在甘肅二手車交易市場采訪時了解到,為了更好地便民利民服務,蘭州市工商局市場管理二分局機動車輛市場工商所于11月5日入住甘肅二手車交易市場,他們在甘肅二手車市場現場辦公,為二手車買賣雙方提供最方便有效的服務。
正在甘肅二手車交易市場看車的劉先生告訴記者,由于自己不是特別懂車,所以購買二手車時最擔心的問題就是害怕買到“問題車”和“事故車”。“買賣雙方交易前簽一份合同,白紙黑字都寫得清清楚楚,一旦出現問題也不至于跟經紀公司去扯皮。”對于購買二手車需要簽訂《二手車買賣合同》的做法,劉先生認為很值得提倡和推廣。
甘肅二手車交易市場的趙總表示,《二手車買賣合同范本》的出臺對消費者權益提供了更多保障,同時有力地打擊隱瞞車況炒賣二手車的商家,維護了二手車市場的公平競爭環境。通過執行,二手車交易最難破解的誠信問題將迎刃而解,這不僅有利于保護購買者的權益,更推動著行業走入規范化,實現二手車行業的良性循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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