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有媒體披露,國家稅務總局根據目前進行的房地產模擬評稅試點情況,有望明年在現有10個試點城市中選擇部分城市進行物業稅“實轉”。這則對房地產市場“引而未發”的舉措引起房地產界的廣泛關注。
物業稅征稅對象主要是土地、房屋等不動產,屬于持有稅。不動產的承租人或所有者每年繳納的稅值會隨著市值的升高而提高。很顯然,開征物業稅,對房地產存量市場的持有者及增量市場上的新增需求者,特別是投資性需求,將會起到抑制作用。
不少業內人士認為,物業稅的加速推進是針對過快上漲的房價。21世紀不動產中國區總裁B ill認為,推動目前房價上漲的重要動力,是需求尤其是投資性購房需求過于旺盛。國家稅務總局決定在試點城市選擇部分城市實行物業稅“實轉”,將對這些城市的投資性購房需求產生一定的擠出效應。政府征收物業稅的目的是,通過增加物業的持有成本迫使業主將更多的空置物業投入市場以降低物業的空置率,提高物業的流轉率,增加房源的有效供給。
全國工商聯房地產商會會長聶梅生則分析,開征物業稅是為了使政府從房地產價格升值中獲得穩定的稅收,從而改變地方政府追求“土地財政”,將注意力更多地集中在增加城鄉基礎設施,進一步改進區域環境上。
業內人士普遍認為,物業稅的政策性很強,它將涉及到眾多人的利益,其推出尚有許多問題需要明確。
聶梅生提出,由于我國是在非私有土地的前提下出臺物業稅,對土地的使用權收不動產稅,沒有其它國家的經驗可以供我們借鑒。與此同時,我們還涉及從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過渡階段大量房改房的問題,政策難度很大。
稅收基準及稅收的高低是人們最關心的。有人猜想,按現有住房政策的劃定,90平方米的住房面積應該是稅收基準線。有人認為,擁有第二套房就應該收物業稅。對于政策性的房改房有人提出,應該有房改前后之分。也有人猜測,由于我國住房已分為商品房和保障性住房兩大塊,商品房中又分為普通住宅和高檔住宅,物業稅或許會分類征收。
聶梅生認為,普通住宅與高檔住宅的標準是與土地占有量相關的,目前政府已經對其進行了明確劃定。相比而言,對高檔住宅收取物業稅好操作些,采用的可能性會大些。但很多地方的政府官員都住著高檔房,政策該如何界定、如何收取也會廣受關注。
一些房地產顧問機構分析,一部分投資者可能選擇將手中的物業轉讓,一部分準備購房的投資者則可能選擇暫時觀望。但由于許多政策細節不明朗,投資性購房者會有一段時期的觀望期,眼下很難得出短期內二手房市場將迅速出現集中拋售物業的結論。
顯然,物業稅的推進將會使市場的有效供給增加,二手房市場的活躍可以起到對新房市場需求的有效分流。然而,B ill認為,在增加物業持有環節成本的同時,政府還應適當降低各種交易稅費帶來的物業流通環節的交易成本,這樣才能真正使二手房市場起到分流作用,形成與新房的梯次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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