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會文件解讀:“研究開征物業稅”對房地產業釋放了什么信號?
新華網北京3月12日電(記者張旭東、李興文、許雪毅)國內一些大中城市房價過高,百姓買房負擔沉重,這已成為社會各界反映較強烈的一個問題。今年在政府工作報告和財政預算報告中,對調控房地產出臺了一系列措施,而這其中最引人關注的是國家相關部門將研究開征物業稅的實施方案。
對房地產業的發展,政府工作報告中已將“加強房價監管和調控,抑制房地產價格過快上漲,保持合理的價格水平”等任務納入到2007年整體工作部署當中;而財政預算報告更是要進一步采取實際措施,表示要“研究開征物業稅的實施方案”。
物業稅,通常被稱之“不動產稅”或“地產稅”,是抑制房地產價格增長過快的一種有力的稅收杠桿工具,主要針對土地、房屋等不動產,要求其承租人或所有者每年都要繳付一定稅款,而應繳納的稅值會隨著其市值波動而定。
“從‘抑制房價’的表態到‘研究開征物業稅’的措施,這明顯地釋放出了政府將繼續加強對房地產業進行調控的信號。” 從事房地產業的全國政協委員、江西民生集團董事長王翔表示。
近年來,中國大中城市的房價呈現邊調控邊走高的態勢。雖然我國在2006年出臺了90平方米以上住房首付提高為總房款的30%、5年內轉手交易需交納全額營業稅等力度遠高于先前的一系列措施,不過部分城市房價上漲依然較快。國內70個大中城市房屋銷售價格在2006年中上漲5.5%,其中北京房價一度走出了連續7個月呈兩位數增長勢頭。
面對這種情況,兩會上有些代表委員及社會上一些經濟學者呼吁出臺物業稅,期望物業稅能成為房地產業發展的“穩定器”。對今年財政預算報告中首度表示“研究開征物業稅的實施方案”,不少代表委員給予了積極評價。
“物業稅的開征將對房地產市場產生較大影響,以前物業稅一直處于探索階段,財政預算報告現在如此表示,應該說邁出了很大一步。”福建省福州市建設局副局長、全國人大代表羅蜀榕說。
羅蜀榕代表說,按照誰占有就付出代價,而且過分占有應該付出懲罰性代價的道理,這有助于調整市場的供應結構。開征物業稅可以讓房屋回歸到居住、保障基本消費的功能上來,對于遏制炒房、非居住需要的購房需求有較大的作用。
不過,由于目前在中國尚沒有明確提出征收物業稅的具體實施細則和措施,因此,物業稅開征的具體方案是什么,物業稅對中國房地產市場影響有多大,還存在不少爭議。
全國人大代表、江西省統計局副局長孫菊生認為,從中短期看開征物業稅對平抑房價有一定作用,但因這一稅種會涉及諸多復雜因素,所以不能說從根本上就遏制了投機行為。
“物業稅在國外屬于調節貧富差距的主要手段,而不是抑制房價的手段。” 孫菊生代表說,“近年來中國的城市房價壓不下來,主要是某些地方欲借房地產開發取得經濟增長,并且在房價上也存在著官商勾結的現象。”
王翔委員還舉例說,英國也征收了物業稅,可是最近幾年英國房價也漲得很快。他認為,房價主要還是與房貸首期門檻、銀行利率等因素相關。從長遠看,開征物業稅并不一定就意味著房價下降。
一些代表委員也認為,開征物業稅對調控房產市場值得期待,但它同時是個復雜工程,需要找到恰當的平衡點方可實施。“我個人認為短期內出臺有關措施尚有困難,既然要保障普通百姓住房,又要抑制不適當消費,這中間需要做比較多的工作。” 羅蜀榕代表說。
羅蜀榕代表建議,如果開征物業稅,要充分保障普通人的利益,保障其居住條件生活水準。對廉租房、經濟適用房、限價房等,不應該再開征物業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