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日前從威海市財政局獲悉,今年,財政部繼續實行石油價格改革財政補貼政策,我市獲補貼資金21749.78萬元。
據悉,今年的補貼范圍為從事近海捕撈、內陸捕撈及養殖并使用機動漁船的漁民和漁業企業;國有林業企業和林場苗圃;城市公交企業;農村道路客運經營者;城市出租車;遠洋漁業企業;島際和農村水路客運經營者。其中,漁業以漁船動力為補貼依據;林業、遠洋漁業、島際和農村水路客運以用油量為補貼依據;城市公交、農村道路客運和城市出租車以車輛擁有量為補貼依據。補貼標準為漁業272.19元/千瓦;林業663.04元/噸;城市公交15504.83元/輛;農村道路客運2627.54元/輛;城市出租車1285.15元/輛;遠洋漁業、島際和農村水路客運350元/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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