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海關總署向天津海關和海關總署駐天津特派辦印發了《海關總署關于支持濱海新區開發開放的總體意見》(簡稱《意見》)。本著促進科學發展、允許先行先試和堅持務求實效的原則,海關總署研究制定出了14項支持天津濱海新區開發開放的具體舉措,從積極支持濱海新區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建設、積極支持天津口岸大通關建設、積極推動加工貿易監管改革、建立海關總署和天津市政府合作長效機制等方面全力支持濱海新區開發開放。
《意見》提出,積極支持天津濱海新區開發開放,是海關貫徹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精神,落實國家“十一五”規劃,推動區域經濟發展的重大舉措。對此,海關出臺了14項支持天津濱海新區開發開放的措施。
支持東疆保稅港區的建設。積極推進東疆保稅港區驗收和開發工作,做好海關對保稅港區的各項監管和服務工作;深入推進保稅區、出口加工區和保稅物流園區等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和場所功能的整合、政策疊加,借鑒國際通行做法,逐步建立具有全面保稅功能的大型綜合性海關保稅監管區域,支持保稅物流體系建設。以東疆保稅港區建設為龍頭,充分發揮保稅港區和區港聯動的政策優勢,完善與周邊地區和內陸腹地的保稅物流體系,促進發展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的國際中轉、集裝箱拆拼箱等現代物流業務,形成政策放大效應。
支持海關特殊監管區域聯動試點。加快信息化平臺建設和聯網監管進度,努力實現海關與各類特殊監管區域管理部門、企業、物流單位全面聯網管理;簡化港口與各類海關特殊監管區域之間、區區之間的保稅貨物流轉作業流程,努力實現保稅貨物在各類海關特殊監管區域之間自由流動。深化口岸管理體制改革。理順口岸管理關系,配合國務院有關部門探索制度創新,建立國際一流的口岸管理體制。
加強跨區域口岸協作。逐步擴大天津口岸與內陸省份區域通關適用范圍,拓展“屬地申報,口岸驗放”業務,發展海鐵聯運、海路中轉聯運、空陸聯運、沿海內支線中轉等多種新型轉關業務;簡化大陸橋進出境貨物通關、轉關、過境手續。支持天津電子口岸建設。推動天津口岸出口貨物和進口免稅貨物“電子放行”。支持實現天津電子口岸物流信息平臺與口岸通關平臺的互聯互通和優化整合。推行守法便利通關管理模式。廣泛應用風險管理技術和分類管理手段,引入多種擔保形式,逐步擴大“擔保驗放,集中清關”適用范圍。
此外,《意見》內容還包括,擴大加工貿易聯網監管,逐步對加工貿易企業實行電子賬冊監管,實現無紙化電子通關;創新加工貿易監管制度,以空客A320項目為試點,對無線通訊、液晶顯示器、汽車和裝備制造等重點行業和大型加工貿易企業,逐步實行“量體裁衣”式的海關監管制度,促進加工貿易轉型升級;加強天津海關的建設;建立海關總署與天津市政府合作長效機制等。(記者 門心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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