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和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不久前聯合發布了《國家自主創新產品認定管理辦法(試行)》,近日科技部有關負責人就相關問題作了詳細解答。
問:為什么要出臺《國家自主創新產品認定管理辦法(試行)》?
答:為了營造激勵自主創新的環境,推動企業成為技術創新的主體,國務院印發了《關于實施<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年)>若干配套政策的通知》,提出了一系列鼓勵自主創新的具體政策。其中明確提出“建立財政性資金采購自主創新產品制度。建立自主創新產品認證制度,建立認定標準和評價體系。”為此,科技部和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不久前聯合發布了《國家自主創新產品認定管理辦法(試行)》。管理辦法的作用主要有兩個方面,一是為我國自主創新產品的認定評價工作提供制度依據和方法指導,規范認定程序和認定標準,使認定工作做到公開、公正、公平和科學;二是經過認定,提出一個國家自主創新產品目錄,為鼓勵自主創新的相關優惠政策提供支撐和依據。
問:被認定的國家自主創新產品可以享受哪些優惠政策?
答:在管理辦法中已明確被認定的國家自主創新產品將在政府采購、國家重大工程采購等財政性資金采購中優先購買,并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和相關產業化政策中給予重點的支持。目前財政部正在研究制定在政府采購中對國家自主創新產品的具體優惠措施。例如,在預算中要優先購買列入自主創新產品目錄的產品,在政府采購招、投標評審中給予適當的加分等等。
問:國家自主創新產品必須具備什么條件?
答:管理辦法對國家自主創新產品提出了7個方面的條件,主要體現“國家”、“自主創新”和“產品”3個要點。包括:產品要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符合國家產業技術政策和其他相關產業政策;產品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產品具有自主品牌;產品創新程度高;產品技術先進,在同類產品中處于國際領先水平;產品質量可靠,須通過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或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資質認定的實驗室和檢查機構的檢測;產品具有潛在的經濟效益和較大的市場前景或能替代進口。只有符合以上全部條件,才能被認定為國家自主創新產品。可以看出,經認定的國家自主創新產品質量高、條件嚴。同時,管理辦法中還對一些概念,比如什么叫產品具有自主知識產權,怎樣反映產品的創新程度高等名詞和術語給予了進一步的說明。
問:哪些單位可以申請國家自主創新產品認定?具體步驟有哪些?
答:自主創新產品認定工作遵循自愿申請的原則,凡是在中國境內具有中國法人資格的企業、事業單位均可申請認定。
國家自主創新產品申請和認定主要經過4個步驟:一是申請單位首先向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科技廳(委、局)提出申請;二是科技廳(委、局)會同本級經(貿)委(發展改革委)、財政廳(局)對本地區的申報產品進行匯總和初步審查,并組織專家評審。對符合條件的產品擇優向科技部推薦;三是國家統一認定,科技部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委托相關機構,在國家層面上,按照統一的認定條件開展產品的認定評價工作。科技部對認定評價結果進行審定,形成《國家自主創新產品目錄》初步意見,并向社會公示。公示無異議的,科技部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形成正式《國家自主創新產品目錄》,頒發國家自主創新產品認定證書;四是發布產品目錄。科技部在其官方網站和科技日報上向社會公布《國家自主創新產品目錄》。
問:申請單位需要提交哪些方面的材料?
答:申請單位需要提交以下6方面材料:一是統一的申報表格;二是單位的法人營業執照副本或復印件,若屬中外合資,應提供在工商管理部門注冊登記的股權結構;三是關于產品知識產權權益狀況和品牌狀況的有效證明文件。涉及多個單位的,應提交與產品技術歸屬及權限有關的技術轉讓、許可、授權、合作生產、合作開發的合同或協議;四是產品檢測報告,或特殊行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五是產品采用標準證明;六是其他需提供的材料,包括環保達標證明以及產品創新程度與生產規模等方面的有效證明。
問:國家自主創新產品是終身制嗎?
答:不是。經認定的國家自主創新產品認定證書有效期根據產品的不同特點分為兩年、3年或4年。有效期滿,有關單位可再次申請認定,但應在有效期截止前3個月提出。如果在有效期間,產品的狀況發生變化時,有關單位應及時向科技部報告。對不再符合認定條件的產品,將取消其國家自主創新產品資格,并收回認定證書。
相對于認定工作,管理辦法只是對認定的程序、標準等提出了比較原則的規定和要求。科技部目前正在抓緊研究編寫《國家自主創新產品申報說明》,明確和細化有關產品申報的時間、程序、提交材料等具體要求,同時正在研究細化有關產品認定評價的具體標準和方法,爭取盡快形成和發布這個《說明》及相關規范,于今年啟動第一批國家自主創新產品認定工作。 (記者 陳建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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