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一天發布三份文件,規范政府采購
財政部:違規采購 不予支付
■供應商投訴后五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查
■價格評審堅持低價優先、價廉物美原則
本報北京2月13日訊 記者許志峰報道:財政部昨天發布《中央單位政府集中采購管理實施辦法》,要求集中采購項目達到國務院規定的公開招標數額標準的,應采用公開招標方式。因特殊情況需要采用邀請招標、競爭性談判、詢價或單一來源等采購方式的,中央單位應當在采購活動開始前報經財政部批準。這一《辦法》已于今年1月10日正式開始施行。
《辦法》明確,財政部是中央單位政府采購工作的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政府集中采購活動中的各項監督管理職責。中央單位和集中采購機構履行操作執行職能,接受財政部的監督管理。
此外,政府集中采購信息應按照財政部《政府采購信息公告管理辦法》的規定,在財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購信息發布媒體上公告。財政部應當依法對中央單位、集中采購機構、供應商執行政府采購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制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辦法》要求,財政部應當加強采購資金支付管理。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屬于不符合采購資金申請條件,財政部或者中央單位不予支付資金:一是未按規定在財政部指定媒體公告信息的;二是采購方式和程序不符合規定的;三是未使用財政部監制的政府采購合同標準文本的。
《辦法》還強調,財政部將依法加強對供應商參與政府采購活動情況的監督管理,建立投訴處理報告制度,定期在指定媒體上公告投訴處理情況。供應商因違反規定受到財政部行政處罰的,將被列入不良行為記錄名單。
昨天同時發布的,還有《關于加強政府采購供應商投訴受理審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級財政部門收到投訴后應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查工作。就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項目的價格評審,財政部昨天還發布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在政府采購活動中,科學選擇評審方法,在滿足需求的情況下,堅持低價優先、價廉物美的原則,加強價格評審管理,切實提高采購資金的使用效益。
山東省政協委員呼吁
政府采購莫成“定點”采購(延伸報道)
據新華社濟南2月12日電?。保保埃霸苜I到的打印機,一經政府采購就成了1500元。這種變味的政府采購引起山東省政協委員的質疑。山東省政協委員許云飛在省政協九屆五次會議上提出,當前有些政府采購變了味,采購的產品不廉反貴,行政采購單位沒有了自主選擇市場、自由挑選產品的余地,成為封閉狀態下的“圈地式”采購,將政府采購一律“簡化”為“定點”采購,剝奪了大多數商家對這塊市場的“進入權”,是一種政策性歧視。他建議,政府采購應以公開招標作為主要方式,變“定點”采購為“定價”采購。即由政府采購主管部門在有關單位的協商配合下,定期通過有效形式公布政府主要采購物的指導價上限或下限價格、質量要求等,由各個采購單位參考政府的定價自由選擇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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