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12月4日電 今年上半年,全國單位GDP能耗同比上升0.8%,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也不降反升。按照“十一五”規劃綱要,單位國內生產總值能源消耗要降低20%左右;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減少10%。完成這兩個“硬指標”的壓力顯而易見。
向高能耗宣戰——7月26日,中央召開節能工作會議,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與各省區市政府和千家高耗能企業簽訂了節能目標責任書;國家發改委、能源辦、統計局、質檢總局和國資委聯合開展了“千家企業節能行動”,針對燃煤工業鍋爐(窯爐)改造、建筑節能工程等實施“十大節能工程”……
對高污染整頓——7月,環保總局與河北等9個省(區)政府簽訂了“十一五”污染物總量削減目標責任書;10月,國家環保總局勒令違反“三同時”(即建設項目中防治污染的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施工、投產使用)規定的山東沾化電廠熱電聯產擴建工程等8個項目停止試生產和限期整改;對“十五”期間審批的2453個建設項目逐一進行環保監督檢查……
在各部委打出的降耗減排“組合拳”作用下,地方政府也層層落實“軍令狀”,將壓力和目標分解到每個地區、每個企業甚至每個崗位,將節能和環保指標納入地方官員和企業負責人的考核內容,并不斷加快整頓步伐——
能耗大省山東確立了千戶重點能耗企業,制定了49個產品能耗指標,對能耗超標單位實行加價收費,建立了能耗情況月統計、季公報制度;
山西省提高新開工高耗能項目的準入門檻,對擅自批準高耗能項目將追究責任,對利稅大戶也是污染大戶的煤炭、焦化、冶金等重點污染企業限期內未完成治理的堅決關停;
貴州、寧夏等西部資源型省區,明確今后未進行或未能通過節能、環評審查的項目一律不批,從源頭控制新開工高耗能、高污染項目;
廣東省出臺新規,將排污控制指標納入政績考核。江西省資溪縣率先實施領導干部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審計,將審計結果與干部升遷掛鉤……
國務院日前批復的《“十一五”期間各地區單位生產總值能源消耗降低指標計劃》顯示,七省(市)降耗標準被調高。事實上,一些能源大省的降耗指標超過20%,有的甚至達到30%。
專家分析,從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低效益的發展方式轉變為科技含量高、經濟效益好、資源消耗低、環境污染少的新型經濟發展道路,不可能一蹴而就,但新舊模式的抗衡使問題集中暴露,只有用“硬約束”“硬手段”,才能使經濟增長模式盡快突破“相持階段”。
今年,中國將“綠色GDP”納入對地方政府的考核評價體系,旨在激勵地方政府轉變政績觀。(記者陳芳、王麗、郭久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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