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各方眾口一詞:不差錢,也不高價競買!
雨果《就英法聯軍遠征中國給巴特勒上尉的信》中,曾記錄了英法兩個侵略者的齷齪一幕:“有一天,兩個強盜闖進了圓明園。一個強盜洗劫,另一個強盜放火。似乎得勝之后,便可以動手行竊了。他們對圓明園進行了大規模的劫掠,贓物由兩個勝利者均分。”如今,這一天已經過去一百四十多年了,被強盜們搶去的中國文物,又被拿來賺中國的錢。在搶劫以后,又來索要天價的贖金。
對此,中國外交部發言人姜瑜指出:“眾所周知,相關文物是第二次鴉片戰爭期間被英法聯軍劫掠走,并流失海外多年的中國珍貴文物。中國對其擁有不可置疑的所有權,這些文物理應歸還中國。拍賣戰爭中非法掠奪的文物不僅傷害中國人民的感情,損害中國人民的文化權益,而且有悖有關國際公約。我們希望有關方面能夠慎重予以考慮。”
國家文物局博物館司司長宋新潮認為,對這件事“不予理睬是最好的應對”。他說,對由于戰爭原因被掠奪到海外的文物,國家文物局可以通過許多形式使其回歸,但絕對不會采取“回購”的方式,這是一個基本原則。他也呼吁,海內外媒體不要炒作此事,“炒作的結果,是讓那些利用中國老百姓愛國熱情投機賺錢的商人獲利”。
此外,作為英法侵略者火燒圓明園的受害者,圓明園管理處也明確表明了立場,在最近發布的一份聲明中,明確指出:圓明園“獸首”理應歸還中國。圓明園說,我們歷來不贊同圓明園流散文物進入拍賣市場,也不贊同以“回購”方式買回被別人“掠走的”中國珍貴文物。因為它承載著太多的歷史文化信息和中華民族的情感。拍賣圓明園流散文物,容易模糊其本身所承載的歷史文化信息,傷害中國人民的感情,損害中國人民的文化利益,而且有悖相關國際公約。圓明園管理處對所有關注、支持圓明園流散文物回歸的愛國民眾和團體表示由衷的感謝。我們熱切地期盼圓明園流散文物能夠早日回歸,熱切地期望“12生肖”再次聚首圓明園。屆時它們將改寫圓明園文物自1860年以來所經歷的被掠奪、被盜賣、被散失的歷史,并將為圓明園遺址公園提供獨特的滄桑見證,激發人民的愛國熱情。我們將繼續努力為圓明園遺址的保護利用工作做出應有的貢獻。
中國文物成交價飆升背后,其實也正是國際吵架利用國人的愛國熱情,對中國人的財富進行“二次掠奪”。根據中新網做得一份調查,超過九成的網友認為不應該回購圓明園文物,即便我們的國家現在富強了、不差錢!
獸首三種命運:最佳是歸還 下策是競拍
分析認為,這次的拍賣活動,最佳的結果還是拍賣被禁止,圓明園國寶無條件回到祖國的懷抱,回到它們的原生地。這也是中國各方一直堅持的一種立場。這是最理想的一種結果,無疑將皆大歡喜。中國對這些文物擁有不可置疑的所有權,這些文物理應歸還中國。拍賣戰爭中非法掠奪的文物不僅傷害中國人民的感情,損害中國人民的文化權益,而且有悖有關國際公約。按照國際公約,圓明園獸首銅像的持有人,也應該將其歸還中國。
不過,正如官方媒體在仲裁前夜評論的那樣,我們除了“有理”,“有利”,還要做到“有節”,就是要以公平合理的方式收回流失國寶。追索流失文物是個世界難題,涉及到政治、經濟、文化、國家關系等諸多方面的因素,常常要做多方面的工作,進行多年的努力。埃及索回大英博物館中獅身人面像胡須就花了193年的時間。中國有大量的文物流失海外,追索起來要更有耐心和信心。我們當然希望按著國際公約以公益方式收回國寶,同時也會考慮收藏者的切身利益。即使一時收不回來,我們也希望持寶者能夠妥善保管,感受中國文化,傳播中華文明。
考慮到這種情況,也不排除圓明園獸首被拍賣,或轉手,或流拍。這其中理想的結局應該是大家都不理會佳士得的炒作活動,讓這兩件國寶流拍。其實國家文物局一直不想讓媒體炒作,就是不希望將此事炒熱。從1985年第一次拍賣時,價格不過每具500美元,到保利集團于2000年拍回圓明園流失文物銅牛首、銅猴首與銅虎首時,花費近3000萬港元,澳門人何鴻燊在2003年和2007年,分別斥資700萬港元和6910萬港元買回銅豬首、銅馬首捐獻祖國。到現在,國際炒家漫天要價要出高達2億元人民幣,其身家已經飆升了幾萬倍。這次,在全世界金融危機的大背景下,而且藝術品市場的泡沫也漸漸落定,高達兩億元的叫價可能會無人問津。
如果看到無人上鉤,這種近乎“綁架后敲竹杠”的行為落空,法國方面也許會正視自己。法新社報道稱,這兩件國寶的現持有人皮埃爾·貝爾熱在接受采訪時承認這是侵略者從中國劫掠的,不過他一口咬定,自己是“從巴黎的古董商手里買來的”,來源合法。他還以在大英博物館的希臘文物為例,認為可以不還。他說,自己要拍賣這些東西,“沒有任何的法律上的障礙。”不過,他也指出,也不排除有條件的將獸首還給中國的可能。這顯然也表明他對這次拍賣的前景不樂觀。
此外,也可能是有人買下這兩件文物,然后轉贈給中國。如此,則不符合有關方面的呼吁,愛國主義被投機分子利用,正義輸給貪婪,讓法國佳士得和其持有人坐收漁翁之利。最好還是讓這兩件國寶有價無市,讓投機者找不到牟利的機會,將其歸還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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