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三條”與“十七條”比,增加了“形勢”,“搞好運動的標準”,“集中力量,打殲滅戰”,“抓面的工作”,“干部問題”、“建立貧下中農協會”和“思想方法”等七條,去掉了“集團問題”這一條,全文共23條。
在“二十三條”的修改過程中,毛澤東親自對文件作了多處修改,并加了一段措辭很嚴厲的批語,如:“不是說什么社會里‘四清’‘四不清’矛盾,也不是說什么黨的內外矛盾交叉。從字面看來,所謂‘四清’‘四不清’過去歷史上什么社會里也能用;所謂黨內外矛盾交叉,什么黨派也能用;都沒有說明今天矛盾的性質,因此不是馬克思列寧主義的。”②
“二十三條”提出,絕大多數農村基層干部是要走社會主義道路的,對待干部要一分為二,要采取嚴肅、積極、熱情的態度,好的和比較好的干部是多數;對于那些犯輕微“四不清”錯誤的、或者問題雖多但交代好的干部,要盡可能早一點地解放出來,逐步實行群眾、干部、工作隊“三結合”。“四清”工作要走群眾路線,不要冷冷清清,不要神秘化,不要只在少數人當中活動,也不要搞人海戰術。“四清”要落在建設上面,增產要成為搞好運動的標準之一。這些規定,對于糾正1964年下半年社教運動中的許多“左”的做法,維護農村的穩定,都是有積極意義的。
但是,“二十三條”沒有也不可能改變“四清”運動中“左”的指導思想,相反,它認為“我國城市和農村都存在著嚴重的、尖銳的階級斗爭。在所有制的社會主義改造基本完成以后,反對社會主義的階級敵人,企圖用‘和平演變’的方式,恢復資本主義。這種階級斗爭勢必反映到黨內”。并且強調運動的性質是社會主義同資本主義的矛盾,運動的重點是“整黨內那些走資本主義道路的當權派”,“那些走資本主義道路的當權派,有在幕前的,有在幕后”,“支持這些當權派的人,有的在下面,有的在上面”。“在上面的,有在社、區、縣、地、甚至有在省和中央部門工作的一些反對搞社會主義的人”。這就把斗爭的矛頭尖銳地對向了黨的各級領導人,使階級斗爭擴大化的“左”傾思想發展到了一個新的階段。
“二十三條”去掉了原“十七條”中關于“扎根串聯”的相關內容,代之以“在整個運動中,省、地、縣級黨委和工作隊,必須逐步做到,依靠群眾大多數,依靠干部大多數(包括放了包袱的干部),實行群眾、干部、工作隊‘三結合’”等規定。
此外,“二十三條”規定,城市和鄉村的社會主義教育運動,今后一律簡稱“四清”:清政治,清經濟,清組織,清思想。城市中社會主義教育運動過去稱為“五反”運動,以后通稱“四清”運動,取消“五反”的名稱。
1月14日,此次歷時一個月的中央工作會議終于結束了。可是,這次會議卻造成了毛澤東和劉少奇這兩位主要領導人之間巨大的裂痕。經歷了這次會議的許多人都為這種情況的出現而憂心忡忡。會議期間,朱德、賀龍等人找到劉少奇,希望他顧全大局,要謹慎,要尊重毛澤東。劉少奇也為此主動找毛澤東談話,并作了自我批評。他還在自己家里舉行有部分中央領導人參加的黨內生活會,聽取他人的批評和幫助,并且讓陳伯達將每天生活會的情況向毛澤東匯報。①然而,劉少奇的這些努力,并非達到了他所期望的效果。中央政治局在開會時,劉少奇檢討說:對主席不夠尊重。毛澤東說:這不是尊重不尊重的問題,而是馬克思主義同修正主義的問題。在原則問題上,我是從來不讓步的。事已至此,兩位偉人之間的裂痕已是無法彌合了。
經歷了這個過程的薄一波后來回憶說:“黨內高層領導中發生的這些思想分歧,影響是深遠的。最嚴重的是使毛主席產生了對少奇同志的不信任,從而埋下了發動‘文化大革命’的種子。毛主席1966年8月5日在八屆十一中全會上寫的那張《炮打司令部——我的一張大字報》中,就把‘1964年形左實右的錯誤傾向’,作為少奇同志的一條罪狀。10月25日,毛主席在中央工作會議上還回顧說,在制定“二十三條”的時候,就引起了他的警惕。1970年12月18日,當斯諾問毛主席從什么時候明顯感覺到必須把劉少奇從政治上搞掉時,毛主席也回答說是制定“二十三條”那個時候。”
在中央工作會議結束的同一天,中共中央印發了《農村社會主義教育運動中目前提出的一些問題》(即“二十三條”),并且規定:“中央過去發出的關于社會主義教育運動的文件,如有同這個文件抵觸的,一律以這個文件為準。”
1月20日,中共中央又發出《關于宣傳〈二十三條〉的通知》,要求點面結合對“二十三條”進行廣泛宣傳,點上要傳達到全體“四清”工作隊員,面上要向所有的干部群眾進行宣傳。中共中央還要求將文件印成布告,發給農村的每一個黨支部和每一個大隊在室內張貼,在城市的一切工廠、機關、學校、街道的支部和軍隊的連一級單位也要在室內張貼,以教育和鼓舞廣大人民,孤立極少數社會主義事業的敵人。(新浪讀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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