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出版局:書號不允許買賣
書號可以買賣嗎?對此,陜西省新聞出版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書號是不允許買賣的。
該負責人表示,出版作品,作者需要向正規出版社投稿。出版社覺得該作品適合出版后,會為該作品申請一個書號,然后通過向作者付版稅或者稿費的方式出版該書。對于書號,國家是嚴格控制的,“由于社會上想出書的實在太多,書號又有限,一些文化公司就瞅準了其中的商機,聲稱可以買到書號。但相關法律是明確禁止買賣的。所以那些文化公司拿出的書號應該都是假的,而且他們的行為已經違反了法律。”
如果想自己自費出書的話,出版社能接受嗎?昨日,記者對幾家出版社進行了電話采訪。中信出版社主編蔣蕊表示,自費出書類似買書號,中信出版社不允許自費出書。陜西師范大學出版社也表達了相同的觀點。但記者從中國文聯出版社總編室了解到,自費出書需要繳納18000元的書號管理費。不過,他們還得對作品進行審核,符合相關出版規定的作品才能出版。
自費出書符合相關規定嗎?據出版界一業內人士透露,自費出書情況在出版界很普遍,有純粹為滿足出書愿望的,有為評職稱需要的,還有就像孫方杰等基層作者是為參加評獎或者比賽的等等。對此,陜西省新聞出版局那名負責人表示,其實相關出版法規對所謂的“自費出版”是沒有明確規定的。目前在國內出版界是存在這么一種情況,一些作品,比如具備學術價值,但沒有市場或者其他原因,出版社會向作者收取一定的書號管理費以及其他費用。
評論家:期待“登記制”
“可以說,本次‘泰山文藝獎’揭開了假書號的蓋子。”著名青年評論家韓浩月昨日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相對全國各地的文學類評獎,“泰山文藝獎”還是有積極意義的,這個獎發掘了很多無權無勢的底層作者,盡管獎金金額不高,但獲獎門類全,獲獎范圍大。但是它卻又未能免俗地設立了這么一個門檻——正式發表或出版,一個讓無數沒名沒錢的基層作者抓狂的門檻。
在韓浩月看來,基層作者中并不缺乏優秀的作品,而是缺乏一個讓大眾認識這些作品的途徑,參加文學類評獎就是一個很重要的途徑,“但是一個書號就打倒了一大批天才。”韓浩月告訴記者,現在的書號都掌握在出版社手里。出版社更多的是看市場價值,而未成名的草根作者缺的就是市場。在國外,對于書號,實行的是“登記制”,任何個人或團體,只要你有資金,有可以占領市場的選題,有較高素質的編輯人員,就可以到相關部門登記,申請注冊成立出版社并獲得書號。在國內,目前實行的還是“審批制”。
“如果我們也能實行‘登記制’的話,只要監管的好,那么優秀基層作家以及他們的作品出頭就不難了。到時假書號就沒有市場了。”韓浩月表示。
2008年12月31日,在“泰山文藝獎(文學創作獎)”頒獎當天,“全國書刊發行會”在北京舉行。據參加該會的西安一雜志社負責人介紹,開會伊始,就流傳一個消息,說在未來兩三年內,書刊和書號將逐漸放開,并和國際接軌,采用“登記制”,而不是現在的“審批制”。該負責人表示,這條消息已經在整個出版界傳了開來,只是目前尚沒有官方文件說明此事,但“空穴來風,必定有因”。本報記者吳成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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