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宣部、財政部、文化部、國家文物局1月23日聯合下發《關于全國博物館、紀念館免費開放的通知》。根據通知,全國各級文化文物部門歸口管理的公共博物館、紀念館,全國愛國主義教育示范基地將全部實行免費開放。
具體實施步驟上,2008年起,中央級文化文物部門歸口管理的博物館全部向社會免費開放;各省級綜合博物館全部向社會免費開放;各級宣傳和文化文物部門歸口管理的列入全國愛國主義教育基地的博物館、紀念館全部向社會免費開放;浙江、福建、湖北、江西、安徽、甘肅和新疆等7省(區)文化文物系統歸口管理的省、市、縣級博物館全部向社會免費開放。鼓勵有條件的省(區、市)探索全面實行免費開放。
通知說,2009年,除文物建筑及遺址博物館外,全國各級文化文物部門歸口管理的公共博物館、紀念館,全國愛國主義教育基地全部向社會免費開放。
通知指出,文物建筑及遺址類博物館暫不實行全部免費開放,繼續對未成年人、老年人、現役軍人、殘疾人和低收入人群等特殊群體實行減免門票等優惠政策。博物館、紀念館按照市場化運作舉辦的特別(臨時)展覽,可根據實際情況確定門票價格。要求暫不能完全免費開放的博物館、紀念館實行低票價政策,繼續對上述社會群體實行免費或優惠參觀,并向社會承諾定期免費日,制定家庭套票、特定時段票等靈活多樣的門票制度,吸引公眾走進博物館和紀念館。
通知強調,博物館、紀念館向全社會免費開放是黨的十七大關于社會主義文化大發展大繁榮的具體實踐,是加強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建設和公民思想道德建設的有效手段,是進一步提高政府為全社會提供公共文化服務水平的重要舉措,是實現和保障人民群眾基本文化權益的積極行動。博物館、紀念館免費開放符合世界文物展示業的發展趨勢,有利于發揮博物館和紀念館作為公益性文化機構的社會價值,有利于加強國際文化交流和中華民族優秀文化的宣傳推廣。
通知要求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統一思想,提高認識,積極行動,切實把免費開放工作做實、做細、做好,為公眾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文化產品和服務。要求有關方面建立博物館、紀念館免費開放的保障機制,并對博物館、紀念館在免費開放后努力滿足觀眾需求、展示傳播水平、增強博物館和紀念館活力等方面提出要求。(廖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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