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條政策措施促產業發展
與《海淀區文化創意產業發展規劃(2006-2010年)》同一天出臺的《海淀區發展文化創意產業行動計劃(修訂稿)》,列出了50條支持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的政策和措施。
其中與企業關系緊密的政策是:在海淀園內新辦文化創意企業,被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企業所得稅自獲利年度起2年內免征,2年后減按15%稅率征收;對單位和個人在本市從事文化創意產業技術轉讓、技術開發業務和與之相關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征營業稅。高等學校、科研機構服務于文化創意產業的技術轉讓、技術開發、技術咨詢和技術服務所取得的技術性服務收入,暫免征收所得稅。
加大對企業自主創新投入的所得稅前抵扣力度。允許財務核算健全的企業,其研究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發生的技術開發費,在按規定實行100%扣除基礎上,允許再按當年實際發生的50%在企業所得稅前加計扣除,企業年度實際發生的技術開發費當年不足抵扣的部分,再在以后年度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中結轉抵扣,抵扣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5年。
首次設立海淀區創意產業獎
從今年開始,海淀區政府每年將拿出專項資金,對發展文化創意產業做出突出貢獻的企業和個人予以一定數額的獎勵。
與此同時,海淀還設立了“海淀園文化創意產業促進資金”,依托北京市扶持文化創意產業專項資金和海淀園創新發展資金,從產業促進的角度,以多種方式安排資金支持產業基地建設、公共平臺建設、孵化器建設,支持高成長、高附加值、高效益型文化創意產業領域和項目。
此外,海淀區政府還提出,積極支持、鼓勵企業申報國家、北京市各類科技計劃項目,并做好相關服務。對獲得市級以上科技經費支持或優秀作品獎勵的項目,區財政按規定給予配套和相應獎勵;鼓勵企業自主創新,重點支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企業和項目。鼓勵文化創意企業及個人進行專利申請、商標注冊、軟件著作權登記,取得自主知識產權;為文化創意企業在國內外資本市場融資創造條件。積極支持符合條件的文化創意企業改制上市。支持區內非上市文化創意產業股份有限公司進入證券公司代辦股份轉讓系統進行股份轉讓試點。
3月13日,海淀區2007年經濟工作會上,《海淀區文化創意產業發展規劃(2006-2010年)》正式出臺。這個長達2萬多字的規劃書,在全面分析了海淀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現狀的基礎上,提出了“十一五”期間的發展目標。
2010年銷售收入3600億
“十一五”期間,海淀將積極實施創意興區戰略,發揮區域基礎設施和產業資源優勢,通過政策引導和扶持,確立海淀在北京市乃至全國文化創意產業的龍頭地位,進一步豐富首都經濟內涵,促進首都經濟向更高、更新的層次提升,引領國內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
到2010年,形成四大先導產業引領發展,各個產業全面繁榮的發展格局。全區文化創意產業實現銷售收入3600億元,年均增長率達到21%左右;文化創意產業實現增加值750億元,年均增長率達到19%左右,占全區GDP比重由2005年的24%,上升到30%左右,占全市文化創意產業增加值的比重繼續保持第一;提升文化創意產品和服務的國際市場競爭能力,實現出口創匯25億元。
優先發展四大支柱產業
以高端為目標,以原創為先導,優化產業結構,提高結構效益。海淀將優先發展軟件與信息服務業、數字動漫游戲、數字媒體出版、數字影音、無線增值內容、網絡內容增值服務等基于數字技術的文化創意高端產業,進一步鞏固競爭優勢,使高端的、新興的文化創意產業成為海淀經濟發展最具活力的組成部分。到2010年,四大支柱產業的銷售收入和增加值總額占海淀文化創意產業比重分別達到70%以上。
在此基礎上,海淀提出技術開發和產品原創能力國內領先,開發出一批具有原創價值和自主知識產權的文化創意產品。以提高市場化經營能力,培育和聚集一批具有國際競爭力的文化創意企業,在產業高端領域形成核心競爭優勢。
六大基地7個產業帶是重點
海淀遵循“點面軸結合、組團專業化、服務體系化”的原則,通過系統規劃、整體布局、有序推進,形成“產業配套合理、專業分工清晰、集群效益明顯、功能配備完整、資源共享充分”的產業集群發展格局?!笆晃濉逼陂g,海淀區將重點推進中關村創意先導基地等六大基地(園區)規劃和建設,重點引導學院路及周邊沿線的動漫游戲設計產業帶等7個產業帶發展,推進公共技術服務平臺、企業公共服務平臺、投融資服務體系、中介服務體系等軟硬環境建設,整合專業資源,形成合理的專業分工,增強創意和創新氛圍,提高企業集聚度,增強產業集聚效應。
50條政策措施促產業發展
與《海淀區文化創意產業發展規劃(2006-2010年)》同一天出臺的《海淀區發展文化創意產業行動計劃(修訂稿)》,列出了50條支持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的政策和措施。
其中與企業關系緊密的政策是:在海淀園內新辦文化創意企業,被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企業所得稅自獲利年度起2年內免征,2年后減按15%稅率征收;對單位和個人在本市從事文化創意產業技術轉讓、技術開發業務和與之相關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征營業稅。高等學校、科研機構服務于文化創意產業的技術轉讓、技術開發、技術咨詢和技術服務所取得的技術性服務收入,暫免征收所得稅。
加大對企業自主創新投入的所得稅前抵扣力度。允許財務核算健全的企業,其研究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發生的技術開發費,在按規定實行100%扣除基礎上,允許再按當年實際發生的50%在企業所得稅前加計扣除,企業年度實際發生的技術開發費當年不足抵扣的部分,再在以后年度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中結轉抵扣,抵扣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5年。
鼓勵和支持文化創意產品和服務出口業務。具有自主知識產權和自主品牌文化創意產品和服務的出口,按照國家稅法規定享受出口退(免)稅政策。對在境外提供文化勞務取得的境外收入不征營業稅、免征企業所得稅。
首次設立海淀區創意產業獎
從今年開始,海淀區政府每年將拿出專項資金,對發展文化創意產業做出突出貢獻的企業和個人予以一定數額的獎勵。
與此同時,海淀還設立了“海淀園文化創意產業促進資金”,依托北京市扶持文化創意產業專項資金和海淀園創新發展資金,從產業促進的角度,以多種方式安排資金支持產業基地建設、公共平臺建設、孵化器建設,支持高成長、高附加值、高效益型文化創意產業領域和項目。
此外,海淀區政府還提出,積極支持、鼓勵企業申報國家、北京市各類科技計劃項目,并做好相關服務。對獲得市級以上科技經費支持或優秀作品獎勵的項目,區財政按規定給予配套和相應獎勵;鼓勵企業自主創新,重點支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企業和項目。鼓勵文化創意企業及個人進行專利申請、商標注冊、軟件著作權登記,取得自主知識產權;為文化創意企業在國內外資本市場融資創造條件。積極支持符合條件的文化創意企業改制上市。支持區內非上市文化創意產業股份有限公司進入證券公司代辦股份轉讓系統進行股份轉讓試點。(馮秀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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