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繼續深入開展保護知識產權宣傳教育,營造自主創新和對外開放的良好社會環境,全國整規辦(國家保知辦)、中宣部、公安部、司法部、信息產業部、商務部、文化部、國資委、海關總署、工商總局、質檢總局、版權局、食品藥品監管局、知識產權局、法制辦、新聞辦、高法院、高檢院決定,2007年4月20日-26日在全國范圍內共同主辦2007年“保護知識產權宣傳周”活動(以下簡稱“宣傳周活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活動主題
保護知識產權,促進創新發展。
二、宣傳重點
(一)我國政府保護知識產權的原則立場;
(二)保護知識產權相關法律法規和國際公約;
(三)《保護知識產權行動綱要(2006-2007年)》;
(四)保護知識產權舉報投訴服務中心(12312)建設及運行情況;
(五)我國企業通過保護知識產權增強企業競爭優勢的典型事例;
(六)保護知識產權典型案例及啟示;
(七)保護知識產權在建設創新型國家、構建和諧社會中的重要作用;
(八)我國在保護知識產權方面開展的國際交流與合作。
三、時間安排
“宣傳周活動”分三個階段:
(一)準備階段(2007年1月4日-4月19日)。進行“宣傳周活動”的各項組織籌備工作和前期宣傳。
(二)實施階段(2007年4月20日-26日)。緊密圍繞活動主題,開展各具特色、豐富多彩的宣傳活動。
(三)總結階段(2007年4月27日-30日)。報送“宣傳周活動”總結,并做好后續宣傳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要充分認識開展“宣傳周活動”的重要意義,成立“宣傳周活動”組委會,設立辦公室,制定“宣傳周活動”方案,明確部門分工。部門之間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共同組織落實本地區的各項宣傳活動。
(二)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活動。“宣傳周活動”期間,各項活動都要使用統一標識;認真組織好開幕式、新聞發布會、知識競賽、主題晚會、企業論壇、集中銷毀侵權物品、街頭咨詢等形式多樣的活動;充分利用電視、網絡、報紙、電臺等各種媒體,通過開設專刊專欄、專家學者訪談、企業和權利人現身說法、深入報道典型案件、公益廣告、張貼宣傳畫等形式,廣泛進行宣傳報道。擴大宣傳效果,提高宣傳效率,形成濃厚的保護知識產權社會氛圍。
(三)做好工作總結。“宣傳周活動”結束后,各地要認真總結本地區開展“宣傳周活動”情況、經驗和效果、存在的問題以及今后繼續開展此項工作的建議。
請各地整規辦(保知辦)于2007年2月10日前將“宣傳周活動”方案報全國整規辦(國家保知辦),并于5月8日前將“宣傳周活動”總結及相關圖片、音像資料報全國整規辦(國家保知辦)。
(來源:中國文化市場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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