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雙方領導人強調高度重視氣候變化問題,愿繼續加強合作共同應對氣候變化帶來的嚴峻挑戰。氣候變化緊迫性已被“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IPCC)的最新科學結論所確認。中歐根據“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和各自能力,共同致力于將大氣中溫室氣體濃度穩定在一個防止氣候系統受到危險的人為干擾的水平上。
雙方領導人回顧了中歐氣候變化伙伴關系下的雙邊合作,呼吁在通過二氧化碳捕獲與封存實現煤近零排放發電技術研究,通過開發具體合作項目加強中國參與《京都議定書》清潔發展機制等方面取得進展。
雙方同意進一步加大技術開發與轉讓等方面的雙邊合作力度。中歐同意將積極落實業已達成的2008年至2009年“中歐氣候變化伙伴關系滾動工作計劃”,就中國省級氣候變化項目、氣候變化適應戰略和公共意識倡議等開展合作。
雙方重申對于《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和《京都議定書》的承諾,強調根據“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和各自能力,發達國家在2012年后應繼續率先減少溫室氣體排放,并協助發展中國家為應對氣候變化作出更大貢獻。雙方致力于在聯合國系統內繼續努力,呼吁所有各方積極并建設性地參與2007年12月在巴厘島舉行的聯合國氣候變化會議。雙方歡迎在“開展長期合作、加強公約實施、解決氣候變化對話”方面取得的進展,并同意在今年巴厘締約方會議上,推動啟動關于2012年后全面安排進程,以促進公約實施并盡快但不遲于2010年完成這一進程下的工作。雙方強調在《京都議定書》下確定發達國家2012年后進一步減排義務特設工作組談判盡快取得實質性進展的重要性,希望于2009年底結束這一進程的所有工作。雙方重申,統籌解決氣候變化和能源問題至關重要,特別強調需要協調處理好促進能源安全、改善空氣質量和應對溫室氣體排放之間的關系,以確保在達到《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最終目標和各自能源政策目標之間保持一致性。雙方均認識到鼓勵私營部門參與并投資處理氣候變化問題以及為此提供激勵措施的重要性,認為中歐在此領域開展合作面臨重要的、潛在的經濟機遇。
22、雙方領導人認識到技術在應對氣候變化,特別是減少溫室氣體排放和加強適應方面的關鍵作用。雙方認為,技術是應對氣候變化的主要手段,強調就2012年后達成協議,在《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和《京都議定書》的框架下,通過技術轉讓、應用和傳播幫助發展中國家用得上和用得起清潔技術,加強國際碳市場,加強適應不斷惡化的氣候變化負面影響方面開展合作的重要性。
歐洲投資銀行將向中華人民共和國提供用于應對氣候變化項目的5億歐元框架貸款,雙方領導人見證了協議的簽署。
23、雙方認為,能源是全球性問題,與各國經濟社會發展密切相關。中歐均認識到加強雙邊能源交流與合作的重要性,并一致同意采取切實措施,繼續推進能源領域的互利務實合作。雙方將積極籌備2008年第七次中歐能源合作大會,并將共同努力確保第二次中歐能源交通戰略對話取得積極成果。雙方領導人支持雙方在提高整個煤價值鏈效率方面開展更密切合作,支持雙方在開發研究煤近零排放技術方面取得進一步進展。這將有助于雙方從煤技術和實踐的最新發展中獲取經濟和環境收益。
雙方領導人支持在建立中歐清潔能源中心方面加強合作。雙方將繼續就此加強磋商,以期于2008年達成協議并建成中心。雙方未來合作可涵蓋提高能源效率的有關項目和倡議。
24、雙方同意中國國務院和歐盟委員會于2008年3月底前成立副總理級的中歐經貿高層對話機制,討論中歐貿易、投資和經濟合作戰略,協調雙方在重點領域的項目與研究并制定規劃。對話將涵蓋影響到貿易不平衡的問題,包括有效市場準入、知識產權、環境、高技術和能源等,以找到具體的途徑促進貿易平衡發展。為此,中國商務部長和歐盟貿易委員將視情舉行會晤以籌備這一機制及其議程。
25、中歐經貿高層對話機制將審議中方關切,包括市場經濟地位問題在其它場合取得的進展。
26、雙方同意加強在宏觀經濟政策方面的合作,促進雙方政府部門在經濟、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方面的經驗交流。雙方將繼續深化財金對話,就中歐宏觀經濟形勢、財金政策以及金融領域改革和監管進行交流和合作。
27、雙方歡迎中方和歐元集團代表于11月27日至28日在北京舉行的宏觀經濟問題磋商。中方與歐元集團代表認為應共同努力,采取綜合性措施,加大經濟結構調整力度,防止匯率劇烈波動,為有序調整全球經濟失衡作出應有貢獻。雙方注意到,中國人民銀行和歐洲中央銀行將組成工作小組就匯率有關問題進行磋商。
28、雙方領導人認為,高水平的產品安全對消費者信心和互惠貿易至關重要。為此,雙方相關部門近年來建立了全面的合作關系,開展了良好、密切和富有成效的合作與交流。雙方愿繼續并深化建設性對話,定期交換信息,并致力于可衡量和持續的改善。
29、雙方將充分利用中歐農業及農村對話機制,繼續加強動物疫病防控、農產品質量安全、農業貿易和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領域的合作。
30、雙方領導人同意進一步通過競爭政策對話機制,保持密切磋商與對話,在反壟斷法執法領域和國際競爭政策上加強合作。歐盟祝賀中國在2007年8月通過反壟斷法。歐盟非常重視競爭對話,將繼續支持中方相關競爭實體和權力機構執行反壟斷法。
31、雙方領導人對2007年11月27至28日在北京舉行的中歐工商峰會表示歡迎。雙方強調更積極地推動利益攸關方參與中歐貿易和投資對話機制的重要性,承諾將支持雙方工商界的合作,為企業創造更多商機,拓寬發展空間。
32、雙方同意進一步為歐盟中小企業在中國和中國中小企業在歐盟經營提供便利,以利于創造良好的貿易環境。因此,雙方歡迎歐盟提議就在中國設立歐盟中心,幫助歐盟中小企業在中國進行投資、向中國出口提供信息和幫助,促進與中國政府機構、商業協會和經濟實體的交流進行可行性研究。
33、雙方領導人強調,“中歐科技年”在聚集研究人員、業界、包括中小企業和學術界方面取得的積極成果,表示愿繼續加強現有科技合作,探討新的雙邊合作機制,共同確定優先合作領域。雙方領導人重申認識到開展可持續的、互利的科技合作的重要性。
雙方領導人對2007年11月14日在北京舉辦的中歐科技協定第六屆指導委員會會議閉幕表示歡迎。雙方同意通過啟動中歐共同研究項目開展更有戰略性的科學合作。這些項目將由雙方資助,完全符合中歐資助原則,法律和規定。
雙方領導人確認中方研究人員接受首次邀請參與第七個科技框架計劃的重要性。雙方同意為歐盟研究人員參與中方資助的項目提供便利。雙方領導人鼓勵實施便于雙方研究人員往來的計劃。
雙方將采取一切必要步驟,適時對2009年12月到期的中歐科技協定進行續約,作為朝此方向努力的第一步,宣布在更新協定前對雙方合作進行評估。
34、雙方對2007年10月24日國際熱核聚變試驗反應堆計劃(ITER)生效及國際熱核聚變試驗反應堆計劃理事會于2007年11月27日至28日召開首次正式會議表示滿意。雙方同意開始討論,以在核聚變能源研究領域,達成一項中國和歐洲原子能機構間的雙邊協定,作為對ITER計劃的補充。
雙方對就和平使用核能研發協定完成討論表示滿意,希望協定盡早生效,以開展核裂變領域的合作。鑒此,雙方注意到中國和歐洲原子能機構均為第四代國際論壇的積極成員,這有助于促進雙邊合作。
35、雙方將繼續通過中歐信息社會對話機制,推動務實合作。
36、雙方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歐洲共同體關于海關事務的合作與行政互助協定》框架內,進一步規范和加強體現對等原則的合作,繼續加強在知識產權執法領域的海關合作,并實施旨在保障中歐貿易供應鏈安全與便利的“安全智能貿易航線試點計劃”。
37、雙方領導人對最近在道路運輸和內河航道領域簽署諒解備忘錄感到滿意,并期待盡快實施。雙方歡迎中國與歐盟成員國批準海運協定,以及在鹿特丹舉行的關于實施2002年中歐海運協定第四次會議所取得的成果,支持進一步深化相關領域的合作。
38、雙方領導人回顧了在民用航空領域合作的進展,強調中歐在此重要領域有必要進一步密切合作,共同推動尋求應對全球航空業面臨共同挑戰的解決途徑。
雙方領導人重申有必要照顧彼此關切,通過共同努力,加強磋商,恢復雙邊航空服務協定法律效力。雙方領導人同意在更廣闊的航空領域加強技術和科技合作,呼吁盡快簽署一項協定,為中歐未來技術合作提供一個全面框架。這些合作領域包括航空安全、安全保障、環境、經濟管理和空中運輸管理,包括探討中國參與歐洲新一代空中運輸管理系統SESAR計劃。
39、雙方強調中歐文化關系,尤其是在實施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保護和促進文化表現形式多樣性公約》過程中的重要性。歡迎中國和歐盟委員會于2007年10月簽署的文化聯合聲明。該聲明明確表達了雙方對文化在社會和全球化世界中作用的強烈共識,重申雙方堅定致力于進一步增進合作并在文化領域建立政策對話機制。
40、雙方強調,將認真履行世界衛生組織《國際衛生條例(2005)》,維護公眾健康,繼續關注艾滋病、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及其他新發傳染病疫情的蔓延。雙方將保持和促進在此領域的信息交換和技術交流與合作,并加強在食品衛生安全和衛生人力培訓方面的合作與交流。雙方期待著中國和歐盟委員會簽署動物衛生領域的諒解備忘錄,及為促進對禽流感的科學認識在指定實驗室交換禽流感病毒。
41、雙方領導人對中歐在就業和社會事務領域的合作表示滿意,這是雙方可持續發展和體面勞動對話的重要組成部分。雙方領導人強調2007年6月柏林第二屆社會保障高級別圓桌會議的成果及其對中國當前改革的貢獻。雙方領導人為勞動法方面的合作所鼓舞,特別是2007年11月在北京舉行了就解決勞動爭端交換經驗的雙邊活動。雙方領導人大力支持在勞動健康和安全生產領域建立對話機制,鼓勵雙方在2008年年初就此簽署諒解備忘錄。
雙方同意加強在社會救助、社會福利和社會事務等方面的合作。
42、雙方領導人認識到一個健康、不斷發展的公民社會對中歐改革進程的可持續性非常重要。雙方領導人認為中國經社理事會和歐盟經社委員會不斷交流和務實合作是雙邊關系的一部分。希望加強雙方公民社會對話,落實兩次中歐圓桌會議聲明內容。
43、中歐將繼續致力于進一步加強和拓展法律和司法領域的交流和合作,以增進相互了解和友誼。
44、雙方同意加強在反恐、打擊跨國有組織犯罪、偷渡和販賣人口、毒品犯罪領域的合作。
45、雙方領導人強調便利人員往來和打擊非法移民仍是雙方的優先考慮,討論了遣返和便利簽證問題,重申就各自關切問題進行磋商的意愿,同意在相關問題上盡快開展具體合作。雙方領導人對執行旅游目的地國地位諒解備忘錄所取得的顯著進展表示歡迎,鼓勵雙方進一步加強合作。
46、雙方領導人同意盡快啟動中歐青年部長級會晤機制。
雙方領導人支持并鼓勵中歐學者和智庫之間加強交流與合作。中國和歐盟強調承諾通過進一步鼓勵雙方學術機構、學生和學者參與“伊拉斯莫斯世界”(ERASMUS MUNDUS)及其“對外合作窗口”和“中國政府獎學金項目(歐盟窗口)”來加強中歐學術交流與合作。歐盟歡迎中方啟動“中歐語言交流(歐盟窗口)項目”。
雙方對2007年10月簽署的教育與職業培訓聯合聲明表示歡迎。該聲明將為雙方政策對話機制奠定基礎,以便雙方定期交流最佳做法、回顧政策發展和面臨的挑戰,推動知識建設、共享中歐部門內及行業間感興趣的問題。
雙方領導人對在華成立中歐法學院的合作表示歡迎。
雙方領導人歡迎中歐商業管理培訓項目成功啟動。
47、雙方領導人歡迎中歐發展合作項目取得的進展。雙方滿意地注意到歐方近期出臺了《2007-2010年多年指導計劃》,從歐盟委員會預算中劃撥1.28億歐元用于支持行業對話涉及的環境、能源和氣候變化及人力資源發展等領域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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