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卡
林卡,系藏語,可以譯為園林。但它的實際含義要廣泛得多,一片叢林也包括在它的含意在內。藏族人民熱愛自然,喜歡到野外的林卡中生活。每到盛夏之日,人們往往合家而出,尋找一片花木繁茂之地休憩、歌舞、筵宴。有的野營露宿,幾日不返。西藏的貴族上層、官家、寺院、莊園大多擁有人工建造的林卡。如拉薩大小林卡達50余處,占地7800余畝。著名的有嘎木夏林卡、尼雪林卡、喜德林卡、龍王潭、堯西林卡。山南拉加里王府的夏宮,是一片面積很大的林卡。朗色林莊園林卡內蒼松古柏,垂柳翠竹,還有梨、蘋果、核桃、石榴、檔以及海棠、牡丹、芍藥、月季等高原少見的果木和花卉。一到盛夏,樹木蔥蘢,花草爭艷。林中建有領主夏天居住的別墅。澤覺林卡是澤覺林寺活佛的夏宮,里面也是奇花異木,十分美麗。堯為十四世達賴的家院,內有大片楊樹和馬蘭,很有特色。在西藏眾多的林卡中,以羅布林卡最為典型和著名。園林占地36公頃,是七世及后世達賴處理政務,舉行典禮,消夏避暑和進行宗教活動的夏宮。全園分羅布林卡、金色林卡兩大部分,有格桑頗章、金色頗章、達旦米久頗章三組宮殿建筑。按功能的不同,劃分成計多景區,運用樹木、建筑、花草組成各種景象。園內有花木一百余種,全盛時代多達三百種,成為西藏園林之冠。
陵墓
西藏陵墓有二種,即吐蕃王陵和各大寺廟高僧的靈塔。
吐蕃王陵,又叫藏王墓,位于窮結縣雅礱河畔、背靠木惹山,系公元七-九世紀吐蕃王朝歷代贊普、王子、后妃的墓葬群。明顯墓堆有九處。松贊干布陵位于墓群的最低處,緊靠雅礱河。據史料記載,“墓內從九格,中央置贊普尸,涂以金”,設有“經堂五座,藏有各種珍寶”吐蕃第五代贊普赤松德贊墓前,有記功碑一方,碑上圖片寶珠頂蓋,刻有流云浮雕,四角刻飛天。碑側為龍紋,刀法精練,線條流暢。另一座墓前,有石獅一對。獅高1.65米,風格粗獷古樸。
塔葬,興盛于寺廟,各教派,各寺院的法王、呼圖克圖、活佛與高僧圓寂之后,或尸體用香料保護,建塔供養;或建塔以藏骨灰,供人朝拜。墓塔的代表作品要推五世達賴靈塔。塔奉在布達拉宮紅宮內,建于公元1690年。塔分塔座、塔瓶、相輪三個部分,高14.85,內部木構架,外表金皮包裹,耗金一萬余兩,塔身珠寶鑲嵌,十分華美,被稱為“世界之一飾”,“唯一莊嚴”。
貴族府邸
民主改革前,西藏約有貴族二百余戶,他們除占有大量的土地、莊園、農奴之外,還擁有豪華的府邸。山南拉加里王府、拉薩十一、十四世達賴家院都是代表性的實例。這些建筑型制大體相同,一般由主樓和前院兩個部分組成。前院多系二層,底層用作倉庫、或作奴隸傭人的住房,有的設置部分客房,接待來客。二層基本上是管家用房以及管家所用廚房,以管理龐大的莊園和財產。主樓居前院以北,一般呈回字形,中間為天井小院。房底層主要是各種庫房,如十一世達賴家院,有鹽庫、藏戲服裝庫和釀酒用房。靠近街面的部分,作租房出租第二層,北側正中,為佛殿,南側為管家會議用房和文件庫,兩側為廚房、主副食倉庫和家俱庫房。第三層系主人用房,有臥室、起居室、經堂、專用經堂、餐室,以及親隨傭人、奶媽的住室等等。
后期的貴府宅邸,大多采用別墅式建筑。一般占地比較大,院內林木蔥蘢,廣植花木,主樓僅占一角。建筑以二層居多,度層長方形,二樓北側兩端設露臺,建筑平臺呈“凸”字形。為了減少立柱,使室內空間完整,多采用工字型鋼作梁,承重屋蓋。建筑南向喜開通間落地大窗,使室內陽光充足。羅布林卡內的十四世達賴所建新宮,也具有這種特點。
莊園
莊園,出現于公元十世紀后半期,阿里古格封建害據勢力首領,把轄區分為三個地方,封賜給仁欽桑布譯師,作為供養莊園。到公元十三世紀初葉,衛、藏阿里、塔布、工布地區普遍確立了領主莊園的土地經營制。隨著莊園經濟的出現,莊園建筑得到迅速發展,著名的有朗色林、甲馬赤康、莊孜等莊園建筑。
莊園建筑,既是貴族住宅,又是全莊園的管理中心。建筑布局和設計上有明顯地反映出封建農奴制時代社會生活的特點。主要有:
1、莊園主體建筑大都十分豪華,朗色林、莊孜莊園的主樓都高達五層。內有華麗的居室和經堂。朗色林莊軒的南面,還有林卡別墅,這是領主夏天居住的地方。
2、莊園的總平面設計上,往往有完備的防御性工程設施,朗色林遍地開花,園有城墻兩道,內外墻之間寬5-6米、深3米左右的壕溝。甲馬赤康莊園城堡的墻垣高三丈寬三尺。城樓上設射箭孔,懸“投石箱”,城外四周還有“陷馬坑”,防衛十分嚴密。
3、莊園建筑內擁有大量的倉庫,存放糧食,武器、弄具,庫房一般設在主樓的底層。
4、莊園內,一般都有磨房、紡織機房等工場,供朗生和農奴們捻毛線、織氆氌、制作家具等生產活動,反映出莊園經濟自給自足的特點。
5、莊園內朗生(奴隸、家奴)居住的房屋簡陋破爛,狹小陰暗,與領主居室形成鮮明的對比。
6、莊園內設有懲罰農奴的牢獄,里面陰森潮濕,并備有腳鐐、皮鞭、皮巴掌等刑具。
民居
在西藏廣闊的區域,散布著形式多樣的民間居住建筑,藏北的帳房,衛藏南部谷地的“碉樓”,雅魯藏布江流域林區的木構建筑,以及阿里高原的窯洞均具有濃厚的民族特點和地區色彩。
牧區,以帳篷為主。睡房的平面一般為方形或長方形,用木棍支撐高約兩米左右的框架,上覆黑色牦牛氈毯,四周用牛毛繩牽引,固定在地上。帳篷正脊留有寬15厘米左右、長1.5米的縫隙,供采光和通風。帳房內部周圍用草泥塊或土坯壘成高約40-50厘米的矮墻,上面堆放青稞、酥油袋和牛糞。中間置火灶,灶后供佛。這種帳房制作簡單,拆裝靈活,運輸方便,適應逐水草而居的游牧生活方式。
拉薩、日喀則、昌都等城鎮和其周圍村莊的土、石木結構的民居,俗稱“碉樓”。拉薩民居,一般為內院回廊形式,二層或三層,院內有水井,廁所設于院落的一角。城鎮周圍,多為手工業者、工匠、農民自建的獨院平房住宅。山南地區農村民居,由于人們喜愛戶外活動,常利用外廊設置開敝式起居空間,頗有特點。許多農村居民建筑,無論是居室、廚房、貯藏、庭院的設計,還是牛棚、豬圈,廁所的布置,功能關系比較合理。有的民居,巧妙地利用山坡地,把建筑下層處理成牲口圈,上層作庭院或起居場所,使得人畜分置,互不干擾,改善了衛生條件。
這些民居建筑的顯著特點是:方形居室,功能家俱和低層高。居室大多以2×2米柱網為單元,組合成4×4米的方形平面。建筑層高2.2-2.4米。家俱主要有卡墊床、小方桌、藏柜,具有矮小、拼裝、多用的特點。家俱沿墻布置,充分利用室內邊角面積,使得活動面積集中,方便使用。
結構系統:多為土木,石木混合結構,土坯墻厚一般40-50厘米,毛石墻厚50-80厘米,冬暖夏涼,適應高原的氣候特點。屋面均采用平屋頂,阿嘎土面。
西藏東部林區村鎮民居,又另具一格。如林芝地區的民居,多獨院式,由居室(兼廚房)、貯藏間、牲畜間和外廊、廁所等組成。居室平面以方形柱網組合成方形或長方形。室內以爐灶為中心,周圍布置床和其它家俱。建筑層高在2-2.3米左右。因林區多雨,屋面采用坡頂。山尖空間常被利用作閣樓貯存草料、雜物。建筑多采用木構架承屋結構系統,墻體材料除碎石、片石、卵石之外,木板、竹籬柳條籬亦為多見。屋里密鋪木瓦,上面壓以石塊穩定。這些地區的民居,充分體現出就地取材的特點。
阿里地區的民居,河谷平川地帶,多獨立式村宅,土木結構,以二層居多。二層多作夏居,低層作冬居。靠山崖旁,有窯洞和房窯結合的民居。窯洞平面有方、圓、長方形等形狀,以4×4米方形窯洞為多。窯洞高2-2.2米左右,平頂拱。窯洞民居,是西藏高原上比較少見的一種民居類型。
西藏民居的歷史十分久遠,4-5千年前已經妯現穴居、半穴居式的居住建筑和原始聚落,昌都卡若遺址就是例證。隨著社會進步,居住建筑也得到發展。它經過長期的演變,在適應西藏高原的氣候、地理等自然條件和結合民族生活習慣、文化傳統,而形成經濟、適用、因地制宜,就地取材,從實際出發,從生活出發的居住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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