篤信藏傳佛教的藏族人又是酒的嗜愛者。從白發蒼蒼的老人到剛出生的孩子,從居家日常生活到敬奉神靈的供品,藏族的男女老幼都與酒結下不解之緣。藏族人還創造了以青稞酒為載體的藏族酒文化,其獨特的魅力飲譽海內外,成為世界酒文化中的一朵奇葩。
眾所周知,佛教是主張“出世”的,它認為世間“無常”,萬物本“空”,要求人們斷除“三毒”(貪、填、癡), 擯棄一切欲望和享受,飯依“三寶”(佛、法、僧),求證“涅堅”。而“酒,天之美祿也”(李時珍語),飲酒無疑是一種物質欲,是追求享受。這與佛教主張的斷除“貪”“癡”是相違的。另一方面,酒能醉人,使人“亂性”,對于這種“迷人心智”之物,修習佛法者理應擯除,故從佛教的總觀念來看,酒乃與佛教不相容者,當然更不能并行發展。但是,令人奇怪的是在雪域高原竟出現了這種奇特的社會民俗現象:人們篤信佛教,人們同樣也熱愛酒,并且將二者生動的結合在一起。
在藏族地區,一個新的生命誕生的第三天,照例要請喇嘛來家為新生兒行灌頂禮,賜予他(她)以生命力”。喇嘛到家后,在靠墻的供桌上擺列各種供品,其中包括象征“色”、“聲”、“香”、“味”、“觸”和“生命瓶”、“生命珠”、“生命箭”等各種碗、瓶、珠、盤等和 “朵瑪”。還在一個人頭蓋骨碗中,盛滿了加糖的“生命酒”。當喇嘛念經作法后,先將“生命瓶”置于嬰兒和其父母之頭,再用“生命箭”向四方揮舞,意為使嬰兒獲取更多生命。然后便將“生命酒”一匙,傾于其父母之掌中,使他們喝了,再蘸一點放人嬰兒口中,意為使他獲得生命之源泉。這樣,一個剛臨人世的藏族人便第一次在接受上師加持的同時,嘗到了酒的滋味。
每逢喜慶歡聚,飲青稞酒是藏族人必不可少的活動,當斟滿一杯清香的青稞酒捧奉給尊貴的來賓或村落的長者時,未飲之先總是要用指頭沽上杯中的酒連彈三下,讓酒之微粒飄灑于空中和地上,這意味著將酒先敬獻給天神、地神和龍神,讓神和我們一同享受這玉露瓊漿。
藏區不少寺院每年都舉行“攘災”法會,祛災祈福。在這種規模盛大,群眾參與性極強的宗教活動中,照例要“跳神”(即宗教舞蹈),其中要跳一種“拋潑金酒”的神舞。號稱黃教(格魯派)六大寺之一的甘南拉卜楞寺的九月跳神會在青、甘一帶十分有名,所表演的宗教舞蹈絢麗壯觀。在“拋潑金酒”這場舞蹈中,有十五名舞者身著彩衣,頭戴平面黑帽,圍成一圈,另有執壺、杯者各二人 ,相向站立場的中間。舞蹈開始時,執壺者向杯中注入“金酒”,放入一小撮青棵。然后舔人便持杯作舞,舞畢將杯中之酒拋潑而出。執壺者再次注酒入杯,再執杯舞,再拋潑,這樣重復四次。前兩次是自前向后拋潑,后兩次則自后向前拋潑。第一次拋出的酒是敬獻給喇嘛(上師),第二次獻給護法神,第三次獻給護法神的侍從,第四杯獻給土地。這種“金酒”是用金、銀、紅銅、黃銅、鐵等“五金”磨的粉,滲入酒中而成。“五金”象征珍寶,酒代表美味佳肴。潑送金酒即表達向神靈供獻吃喝的珍肴,祈其護佑佛法,驅護除災。
這種以酒媚神、敬神的作法,從一個方面體現了酒在溝通神靈與凡人方面的特殊作用。事實上,不僅在這些群眾性的宗教活動中,即使在寺院中的神像前,酒也作為一種供品出現。在藏傳佛教寺院的密宗殿內,就要向護法神前供奉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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