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漸興盛的網絡雜志也將實行“準生證”制度,今后只有經過國家新聞出版總署審核同意,取得互聯網出版許可證后,互聯網企業才能出版網絡電子雜志。
昨日,新聞出版總署音像電子和網絡出版管理司副司長寇曉偉表示,作為國務院歸口管理互聯網出版的管理部門,為了有力監管網絡出版,網絡雜志將被納入監管范圍內,新聞出版總署擬起草《互聯網出版管理條例》(下稱《條例》)。屆時,總署將對網絡雜志實施前置審批,采取牌照式監管。
今后,互聯網上出版網絡電子雜志,在向信息產業部申請“互聯網信息服務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ISP/ICP)前,必須先由新聞出版總署審核同意,取得互聯網出版許可證。
網絡雜志是將出版的雜志內容,或將各種信息內容采用雜志編排形式通過互聯網發表的數字化雜志。從2005年以來發展迅速,目前已有上百家電子雜志企業,風險投資對此類企業擲下千萬美元投資的案例比比皆是。個人網絡雜志網站更是遍地開花。
目前我國網絡雜志出版管理的主要依據是2000年公布的《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和2002年公布的《互聯網出版管理暫行規定》。在此之前,任何一家具有相應的ICP經營許可權的網站,都可以制作和發行網絡雜志,并不需要平面雜志出版所需要的刊號等。
新聞出版總署相關負責人表示,《互聯網出版管理暫行規定》法律層級較低,執法效果有限,新聞出版總署擬在此基礎上起草《條例》,而該條例也已被列入國家立法計劃,將以國務院的名義正式發布。
“正規的企業都能獲得審批。”網絡出版商CDM公司董事長梅文華表示,前置資質審批制度有助于規范網絡雜志行業管理、提升發行品質,對正式商業機構是正面影響,但大量個人網站出版的網絡雜志將受到影響。
據市場調查機構艾瑞與新聞出版總署共同發布的《中國網絡雜志出版業調查報告》表明,2006年中國網絡雜志用戶規模為4000萬,占網民總數的30%。
到2010年,中國網絡雜志用戶在網民中所占比例將高達40%。
艾瑞高級分析師曹金波指出,網絡雜志的發展已具備了一些新特點:男性用戶居多;用戶年齡多在19到30歲之間;教育水平提高,本科或以上學歷人數增多;平均收入水平在中等左右。
目前,網絡雜志的盈利模式逐漸清晰,主要包括廣告、收費和企業級服務三方面。
艾瑞預計,2006年中國網絡雜志廣告市場規模達到0.9億元,占整個中國網絡廣告市場規模近2%的市場份額。今年將達2億元。到2010年中國網絡雜志廣告市場規模將擴大至10.6億元。(孫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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