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常委會是全國人大的常設機關,在全國人大閉會期間,行使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權。但這并不是說,全國人大常委會是一個獨立于全國人大之外的最高國家權力機關。最高國家權力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全國人大常委會是全國人大的常設機關,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全國人大閉會期間行使最高國家權力。
全國人大常委會的組成人員,是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從其代表中選出的,可以說他們是全國人大的常務代表。常委會對代表大會負責并報告工作,受它監督。在每年的全國人大會議上,常委會必須向大會報告一年來的工作,在換屆的代表大會上,要報告5年來的工作,請代表們審議,并由大會作出決議。決議通過后,常委會必須貫徹執行。全國人大有權改變或者撤銷全國人大常委會不適當的決定,有權依照法定程序罷免全國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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