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休止的加班、惡劣的工作環境、被變相降低的工資待遇、被強行剝奪的各種應有的福利待遇……中所暴露出的種種侵犯外來女工合法權益的問題,令人觸目驚心。
外來工是弱勢群體,外來女工更是弱勢中的弱勢。她們當中許多都是低教育程度者,不少人缺乏自我維權意識;她們多工作于非公有制企業,又絕大多數工作于勞動密集型產業。不安全的勞動環境、不公正的勞動報酬、屢被侵犯的人格尊嚴……面對這些問題,除了增強她們維護自身權益的意識之外,政府和社會還應當加強對企業的監督,讓企業自覺地承擔起應有的社會責任,不侵犯女工的合法權益,并持續地改進她們的勞動環境和福利。更重要的是,政府和社會應該在制度和組織上給予外來女工可以尋求公平和公正的穩固渠道,讓法律能夠起到有效保護外來女工權益的作用,也使她們能夠較為容易地找到能為她們說話的組織和機構。
我國法律對女工權益的保護早已做出了明確的規定,在法律面前,外來女工與本地女工一樣,其合法權益也應當受到充分的保護。她們當中的不少人長期在城市工作,繳納了稅金,作出了貢獻,從社會公平角度來說,她們也有權像當地職工一樣,自工作之日起,即擁有同等勞動權益。這種的天然權利,絕對不能因為她們在戶籍上的不同而有所差異。
我們正致力于建設和諧社會,而社會的和諧也應當包括平等對待每一位外來女工。所有吸納外來女工的屬地政府都應從自身做起,致力于改善外來女工們的待遇,努力營造公平社會環境,為和諧社會的實現承擔起應有義務,決不能讓外來女工的權益保護成為社會公平的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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