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衛生部在其官方網站公布了2004年全國婦幼衛生監測工作結果,此次監測仍以5歲以下兒童死亡、孕產婦死亡和出生缺陷三項監測為主要內容,在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116個監測點進行。
孕產婦死亡監測結果
1.全國孕產婦死亡率
與2003年比較,2004年全國孕產婦死亡率有所下降,全國、城市和農村分別下降5.8%、5.4%和3.7%,與2000年比較,下降幅度分別為8.9%、9.7%和6.3%。2000~2004年全國孕產婦死亡率經統計學檢驗無顯著差異。
2004年與2003年比較,沿海和內地地區孕產婦死亡率都有不同程度下降,下降幅度分別為19.1%、5.5%,邊遠地區上升0.2%。2004年與2000年比較,沿海和邊遠地區分別下降38.2%和18.5%,內地地區上升8.8%。2000~2004年沿、內地、邊遠地區孕產婦死亡率經統計學檢驗無顯著性差異。
2.孕產婦主要死亡原因
2004年與2003年比較,全國主要孕產婦死因別死亡率均有不同程度的變化,其中產科出血上升2.8%,城市和農村分別上升26.1%和3.1%,全國妊娠高血壓綜合征和羊水栓塞等死因別死亡率分別下降11.5%和5.9%,各死因別死亡率經統計學檢驗,無統計顯著性差異。
2004年全國前三位死因為產科出血、妊娠高血壓綜合征和羊水栓塞,與2000~2003年前三位死因順位一致。城市與農村前三位死因順位略有不同,前者為產科出血、羊水栓塞和心臟病,后者為產科出血、妊娠高血壓綜合征和羊水栓塞。2004年與2003年比較,城市、農村死因構成中,產科出血的構成比均有所增加。
產科出血的構成仍以產后出血為主,2004年產前出血構成占13.4 %,產后出血占86.6 %。2004年與2003年比較,胎盤滯留在產后出血的構成有所減少,而宮縮乏力和軟產道損傷的構成卻有不同程度的增加,軟產道損傷的構成比增加較多。
3.死亡孕產婦的分娩和死亡地點
2004年死亡孕產婦在家分娩的比例為2000~2004年5年中最低,在省(市)級醫院分娩的比例較2003年有所增加。2004年死亡孕產婦在家死亡的比例也為2000~2004年5年中最低,但在鄉衛生院死亡的比例增加較多。
4.死亡孕產婦產前檢查情況
2000~2004年,全國死亡孕產婦在孕期未做產前檢查的比例逐年下降,但產檢次數多小于5次。城市孕婦產前檢查次數多為5~8次,農村孕婦多小于5次。大多數城市、農村孕婦首次產前檢查的時間始于孕中期,城市約30%的孕婦是在孕早期開始產前檢查,而農村只有20%左右的孕婦在孕早期開始產前檢查。
5.孕產婦死亡評審
2000~2004年,對死亡孕產婦進行評審結果顯示,在監測的死亡孕產婦中,只有8.8%~17.8%的死亡是不可避免。81.9%~90.2%的死亡是可避免或創造條件可避免的。
2000~2004年,醫療部門知識技能水平對死亡的影響有所減少,2004年在可避免死亡的主要影響因素中,醫療部門知識技能問題占42.3%,較2003年有所增加。而個人知識技能對可避免死亡的影響占31.2~45.8%。2000~2004年知識技能問題在醫療部門的分布顯示,鄉級的知識技能問題對孕產婦死亡影響的構成比有所增加,2004年達40.0%。
中新網 2005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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