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起新修訂的婦女權益保障法開始實施,為保障該法的貫徹落實,全國婦聯日前聯合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中宣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國務院法制辦等14個部門,下發了關于做好婦女權益保障法宣傳貫徹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政府各有關部門要認真組織學習,明確自己作為婦女權益保障法執法主體的權利和義務;公安、司法、民政、勞動和社會保障、衛生等有關部門要明確各自在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反對拐賣等方面的職能和作用;工會、婦聯等人民團體和其他社會團體,要明確在各自工作范圍內維護婦女權益,積極配合政府開展保障婦女權益工作的法律地位。
通知指出,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立法部門要根據婦女權益保障法的有關規定,及時組織開展調查研究,推動本地實施辦法(細則)以及其他相關地方性法律法規的修改完善,做好與婦女權益保障法相銜接的工作。
通知強調,各級司法部門要及時清理與修改后的婦女權益保障法不一致的相關規定,并重新做出規定;對各類侵害婦女合法權益的案件,要依法及時立案,嚴格追究侵害人的法律責任。政府各有關部門要在婦女權益問題突出的方面,加強跨部門跨區域的合作,共同促進婦女權益保障法的落實。
據記者了解,目前各地婦聯已紛紛開展了形式多樣的學習宣傳活動。目前,各省區市婦聯普遍下發了宣傳貫徹婦女權益保障法意見;一些地方婦聯爭取黨委、人大、政府、政協等方面的支持,共同組織婦女權益保障法電視電話會、專題報告會、領導干部學習培訓班等;有的利用當地媒體,通過電視訪談、在報刊上發表文章等形式開展宣傳;還有的地方婦聯提前籌辦了法律知識競賽、送法下鄉等活動,通過各種形式,在全社會掀起學習、宣傳、貫徹實施婦女權益保障法的熱潮。(喬虹)
2005 年12 月2 日 《中國婦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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