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華女子學院山東分院法律系“女大學生就業問題調查與對策研究”課題組開展了相關調查,調查結果表明,女大學生們仍然面臨不少就業難題。這些問題的解決需要多部門聯手合作,對此,有關專家認為應建立相應的女大學生就業援助制度,包括必要的職前培訓、提供就業“等待金”等。
女大學生就業口徑狹窄
目前,許多專修法學、會計學、管理學的女大學生,正在做辦公室內勤、小公司秘書、餐飲美容行業服務員、市場銷售業務員等專業不對口的工作。從工作類型看,內勤、服務員、秘書均是傳統型的女性職業。
部分用人單位也過分夸大生育、帶孩子對女性就業的負面影響,使女大學生在就業競爭中處于劣勢。
許多女大學生在就業時都遇到過性別歧視,尤其是和男性一起競爭某個職位時,用人單位對男性的偏向十分明顯,在男女生同等條件下、甚至男生處于輕微劣勢的情況下,也傾向于錄用男生。就業競爭中的不利地位使女大學生就業口徑顯得有些狹窄。
而在此情景下,勞動力市場監管力度不足,相關法律法規貫徹不力,也導致女大學生的就業權益得不到應有的保護。
對自身價值估計過高
就在幾年前,沒有人會否認大學生包括女大學生的天之驕子地位,然而隨著高等教育的普及,她們成了社會的普通勞動者。但一些女大學生對此卻認識不足,從而影響了就業。
一些女生就業的期望值過高,對就業地點的要求集中在大中城市這些人才相對飽和的地方,即使找不到工作,也不愿離開。
在自主競爭的就業體制下,部分女大學生也明顯表現出就業能力不足。
從女大學生所學專業、所從事職業以及社會急需職業三者之間的關系中發現,教育現狀與市場需求還有一定差距。
女性生育成被排斥原因
山東經濟學院法學系副教授黃娟分析認為,當前的企業職工生育保險覆蓋面太窄,許多女性無法被包括在里面;執行上缺乏應有的剛性;各地生育基金的統籌方案不規范,法律監督不力;人們在觀念上不重視,企業參加生育保險不積極;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支付企業生育女職工的費用一般與實際支出差距較大,超出部分還要由參保企業給女職工報銷,實際上并沒有減輕企業的負擔等等。
法律上僅規定用人單位不得在女職工懷孕期、產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資或者解除勞動合同,但是對違法單位的處罰不重,侵犯女職工權益的現象時有發生。中華女子學院山東分院法律系講師朱廣花建議進一步發揮政府的主導作用,完善生育保險有關政策,解決目前制約生育保險改革工作進一步深化的滯后問題。
呼吁建立就業援助中心
目前各地的女大學生就業援助制度具體做法不一,但大多都是高校與社會聯合進行。具體來說,就是待就業的女大學生可以向高校學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申請就業援助,將優先得到免費的推薦服務。
朱廣花建議,高校還可與政府、社會協作建立人才儲備制度,形成多種形式的“儲備中心”、“就業驛站”或“就業緩沖港”,共同為女大學生在就業中提供系列全程服務。她們在等待就業期間,可以到該中心申領基本生活費,以緩解走出校門后的生活壓力。就業“等待金”是無息的,等到畢業生就業后再按照約定期限返還。
對女大學生進行必要的職前培訓,拓寬女大學生就業渠道,也是提高女大學生就業質量的途徑。
此外還可以學習外國以及沿海的先進經驗,對即將畢業的女大學生進行職前培訓,如上海以學生為本的網上職業培訓,江蘇的預就業制度都為大學生適應企業工作提供了實訓基地,廣州的畢業生搭上了“挑戰杯”的便車與企業親密接觸等方式,都受到廣大學生的歡迎。
2005 年9 月28 日 《中國婦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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