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首次簽約女職工專項集體合同
日前,吉林省延邊朝鮮族自治州總工會舉行了“女職工特殊利益專項集體合同簽約儀式”。簽約儀式上,20個私營、股份及民營企業的行政代表和工會代表簽訂了女職工特殊利益專項集體合同,成為該省首批簽約單位,也標志著該省維護女職工合法權益和特殊利益工作的新突破。
2005年,吉林省總女職工部把簽訂女職工特殊利益專項集體合同的工作列入日程,并在省總女職工委員會四屆二次全委會上做了部署。在省總和延邊州總工會女職工部的共同努力下,簽訂女職工專項集體合同在延邊州開展試點并很快取得進展。這次全省8個地區和省直的女職工部長、女職工委員會主任參加了州總的簽約儀式現場會,為在全省進一步推廣此項工作奠定了基礎。
女職工專項集體合同是針對女職工特殊權益制定的,凡女職工禁忌從事的勞動、女職工“四期”勞動保護、已婚女職工定期婦科普查等涉及女職工特殊利益等相關的條款和規定,都以法律文本的形式納入女職工專項集體合同中,這一舉措使維護女職工合法權益的條款在實施過程中更加具體化、明確化、契約化。
吉林省總女職工委員會副主任付廣俠同志出席了簽約儀式,并受省總副主席潘力捷同志的委托在會上做了中心講話,要求各市州工會要立刻行動起來,加強領導,逐步推進,把簽訂女職工特殊利益專項集體合同工作,作為切實維護女職工合法權益的一項有效措施和載體抓緊落實。同時,要積極創造條件,主動協調有關方面開展女職工特殊利益專項集體合同履約情況的監督和檢查,共同推進簽訂女職工專項合同工作的全面貫徹和落實。
2005 年9 月14 日 《中國婦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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