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規劃主要內容
(一)關于規劃目標
《規劃綱要》目標是按照統籌協調、持續發展、系統最優的原則確定的。不僅提出了顯著提升海洋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能力、形成海洋科技促進海洋經濟又好又快發展的長效機制的總體目標,還根據國家區域經濟發展戰略布局,結合沿海區域發展特點和趨勢,提出了科技興海區域發展目標。
在總體目標中,針對目前科技興海存在的關鍵問題,主要從建立海洋科技促進海洋經濟又好又快發展的長效機制、科技成果轉化率、培育新興產業、增強海洋產業競爭力和可持續發展能力等幾方面確立了發展目標,提高科技進步對海洋經濟的貢獻率,實現建設海洋強國的戰略目標。
提出區域發展目標,這是《規劃綱要》的一個突出亮點,這是為適應沿海地區海洋經濟發展需求,從國家層面上對沿海地區在科技興海大平臺中的地位和作用的準確定位。
區域目標是以區域開發“點—軸”理論和產業轉移擴散的梯級理論為基礎,結合我國沿海地區經濟發展水平、海洋科技及其產業化發展現狀,通過“以線串點、以點帶面”的空間部署確定的。即依托具有較強經濟實力和較高科技發展水平的沿岸經濟帶,以及中心城市作為“點”所承載的基地、平臺集聚、輻射與擴散,構建適應區域海洋科技能力和沿海經濟社會發展需求、具有區域特點、國家和地方及企業相結合的科技興海平臺和網絡。
(二)關于重點任務
《規劃綱要》以保障海洋經濟又好又快、協調發展為中心,從推進海洋高新技術產業發展和解決海洋經濟發展中的基礎性、公共性問題兩方面入手,提出了以下5項重點任務。
第一,加速海洋科技成果轉化,促進海洋高新技術產業發展。
我國海洋經濟發展迅猛,短時間內經歷了由小變大、由弱變強的歷史性跨越,2007年海洋生產總值占GDP的10.11%。但在海洋經濟快速發展的同時,我們清醒地看到海洋經濟發展存在著結構性問題,如附加值較低、傳統產業所占的比重較高等。因此,必須依靠成果轉化和產業化,改變海洋經濟的發展方式。
本部分任務就是針對提高海洋科技成果轉化率和提高海洋高新技術產業比重這個目標而部署的。基本思路是圍繞海洋產業競爭能力和發展潛力,提升傳統產業,培育和發展新興產業,促進海洋經濟發展從資源依賴型向技術帶動型轉變。這是提高海洋產業附加值、轉變海洋經濟發展方式、帶動海洋經濟“快速發展”的一項任務。
近期重點是優先推動海洋關鍵技術成果的深度開發、集成創新和轉化應用,大力推進高新技術轉化和產業化,鼓勵海洋裝備制造技術轉化應用,以此帶動海洋經濟的快速發展。這其中,海水資源的綜合利用和海洋可再生能源的開發利用,不僅可以緩解國家快速工業化、城市化進程中對陸地資源環境的壓力,而且還從根本上增加了國家資源、能源總量,它的發展將為海洋經濟發展注入新的活力。
第二,加快海洋公益技術應用,推進海洋經濟發展方式轉變。
近年來,我國近岸海域生態環境持續惡化,已經成為海洋經濟發展的瓶頸因素。與此同時,未來10年~15年,沿海重工業化趨勢將更加明顯,臨港工業遍地開花,產業同構現象相當嚴重,將給海洋資源環境帶來更大的壓力。
本部分任務是圍繞海洋生態環境保護與開發協調發展,實施生態化海洋管理,防止和減緩對海洋生態環境的威脅而部署的。
重點是通過實施節能減排、海洋生態環境保護與修復、基于生態系統的海洋管理等技術集成開發與應用推廣,形成海洋管理與生態環境保護技術應用體系,不斷提高海洋保護和管理水平,推進海洋經濟發展從數量增長型向生態安全和產品質量安全型轉變,為實現海洋經濟又好又快發展的“好”奠定基礎。
第三,加快海洋信息產品開發,提高海洋經濟保障服務能力。
海洋信息產品是海洋工程、海洋交通運輸、海洋漁業、海洋旅游、海上搜救等方面安全的基礎和保障。加快海洋信息產品開發,提高海洋經濟保障服務能力,這是科技興海任務中的一項公益性工作。發達海洋國家通過建立長期的業務化服務機制,及時為各類用戶提供高質量的海洋信息及其產品服務,為海洋經濟社會的持續健康發展保駕護航,同時促進了海洋信息產業的形成。
目前,我國海洋信息產品開發和服務能力不足,海上生產生活受到一定的威脅。因此,必須建立業務化海洋學,加快海洋信息產品開發,為海洋經濟持續發展服務。
現階段重點要圍繞海洋開發的生態環境和生命財產安全,集成海洋監測、信息、預報等技術,形成業務化示范系統,為海洋工程、海洋交通運輸、海洋漁業、海洋旅游、海上搜救、海洋管理等提供各種信息服務系統和產品,推進海洋信息產業化。
第四,構建科技興海平臺,強化科技興海能力建設。
構建科技興海平臺,強化科技興海能力建設,是實施科技興海戰略的一項基礎性工作。
《規劃綱要》提出了重點建設多個國家和省(市)級海洋科技成果公共轉化平臺、專項成果轉化基地、與海洋經濟發展需求相適應的科技興海信息服務平臺并實現業務化運行,建設適于海洋開發和海洋產業發展的環境安全保障平臺以及科技興海標準化平臺網絡。
第五,實施重大示范工程,帶動科技興海全面發展。
按照科技興海的總體目標和海洋產業的發展需求,規劃提出通過多種投資方式和強化投入,實施八大專項示范工程,建立一批具有輻射帶動效應的科技興海示范區、園區和基地,實施科技興海專項示范工程,帶動沿海地區科技興海工作全面發展,促進海洋經濟向又好又快的發展方式轉變。
五、政策措施
政策措施立足于解決科技興海戰略實施中的體制、機制問題,著力營造一種有利于海洋技術創新和產業化的發展環境,包括人才、資本與市場等方面,促進海洋高新技術轉移與成果轉化,實現海洋科技成果與海洋經濟之間的對接和轉移。
基于此,《規劃綱要》提出了加強組織領導,建立科技興海長效機制;優化政策環境,建立產業發展激勵機制;強化融資引導,建立多元資金投入機制;加快人才培養,完善成果轉化市場機制;加強合作交流,形成國際合作促進機制等5項措施。
在科技興海長效機制的措施中,不僅提出要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組織機構,編制地方科技興海規劃或行動計劃,而且同時要建立科技興海規劃實施監測和評估制度,定期發布科技興海公報,逐步形成科技興海管理和科技為海洋經濟服務的長效機制。
投入嚴重不足是影響科技興海工作的最重要問題之一。科技興海涉及科研、開發、管理和產業等多個環節,要解決科技投入不足的問題,完全靠政府的財政投入是不夠的。因此,《規劃綱要》中提出了推進多元化、社會化的科技興海投入體系建設的具體政策措施,有效形成政府資金和市場資金的對接。如沿海省市要設立“科技興海專項資金”,海域使用金要按一定比例重點支持科技興海;鼓勵設立創業風險投資引導基金;充分利用“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等。
構建產學研一體化機制,促進海洋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是本規劃綱要的一條主線。國內外經驗表明,中介服務體系不僅是技術創新體系的一部分,而且在整合各種創新要素、提高技術創新能力和產業化能力方面起著十分重要的作用,是促進產學研一體化機制形成的關鍵。因此,《規劃綱要》中提出通過加強中介服務機構建設,完善成果轉化的市場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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