賽艇的項目特征
賽艇是水上運動項目之一,是由坐在艇上的一個或幾個槳手運用其肌肉力量,通過槳和槳架的杠桿作用劃水,使舟艇背向槳手前進的一項運動。賽艇運動多在江河湖泊等自然水域中進行,空氣清新,陽光充足,受到大自然要素的沐浴,能有效地提高人體的心血管和呼吸系統功能,增強全身肌肉力量,調節神經系統平衡,十分有利于提高人體的健康水平。殘疾人運動員從事賽艇運動,不僅能增強運動員的體質,更可以增強他們的自信,對于運動員的身心健康十分有益。殘疾人賽艇運動還有利于全社會對殘疾人事業的理解、關心和支持。
賽艇競賽規則要點
賽艇比賽在平靜的湖面上進行,單人、雙人、四人艇均采用1000米賽道:設6~8條賽道,每條賽道寬為12.5~13.5米。殘疾人賽艇比賽的規則與健全人賽艇比賽的規則一致,但要根據殘疾人自身的特點在健全人賽艇比賽的基礎上加以修改以適用于殘疾人的無障礙設施和附屬裝置。
參賽運動員的分級
在殘疾人奧運會的競賽組織工作中,對參賽運動員進行醫學功能分級是競賽工作必不可少的一部分。根據運動員的功能能力進行系統的醫學功能分級,是殘奧會有別于奧運會的一個重要特點。進行醫學功能分級的宗旨在于維護體育的公平競爭原則,提高殘疾人體育運動的競技性和競爭性。通常在比賽之前和比賽過程中對參賽選手進行醫學功能分級鑒定。
為了保障比賽的公平性,參加殘疾人賽艇比賽的運動員先按照年齡進行分組,然后在此基礎上進行醫學功能分級。
年齡分組
以下分組是得到國際賽艇聯合會承認的。
青少年組(混合、男子和女子): 18歲以下(含18歲)
23歲以下組(混合、男子和女子): 23歲以下(含23歲)
成年組(混合、男子和女子):23歲以上
老將組(混合、男子和女子):27歲以上
醫學分級
LTA級(腿、軀干和手臂):包括那些能夠使用滑座,能夠使用腿、身體或是手臂劃槳的殘疾人運動員。膝蓋以上有一處截肢的也包括在這一級別中。脊柱損害程度是腰椎5級(L5)完全損傷或更高級別的不完全損傷,視力損傷、智力障礙以及CP8級的運動員可以參加這一級別的比賽。
TA級(軀干、手臂):包括那些能將骨盆固定在座位上,但是不能使用滑座的運動員,因為他們的腿失去了功能。因此膝蓋以上兩處截肢的運動員,以及脊柱損傷程度是腰椎1-4級(L1-L4)完全損傷以及CP5級別的運動員可以參加這一級別的比賽。只有當骨盆被固定,軀干才能發揮功能。因此脊柱損傷程度在規則規定的T10級的運動員,也可以擴展到T11級以及完全損傷的T12級的運動員也可以參加這級別的比賽。雖然有的T12級的運動員的軀干功能比較正常,但這是功能分級,最終起決定作用的是比賽能力。一些CP4級的運動員也可能分在這個級別中。
A級:任何軀干功能正常的運動員都將分在A級中(只能使用手)。這包括T10-11或以上的脊柱完全損傷的運動員,以及大多數的CP4級運動員和所有的CP3級運動員。
需要注意的是,只要運動員愿意,可以參加比自己功能等級低的那組的比賽。但是,功能等級高的運動員不可以參加低等級組的比賽。
賽艇分級最低殘疾標準
4+LTA級(腿、軀干和手臂)
盲:最好矯正視力為10%(視覺靈敏度在2/60-6/60,即0.03~0.1之間,以及/或視野范圍為5%-20%,即5°~20°)。
截肢:(1)一只腳截肢;
(2)3個手指截肢。
神經損害:導致的腳踝不能彎曲和伸展。
腦癱:CP8(根據腦癱國際運動娛樂協會分級標準)。
智力障礙:根據國際智障人體育聯合會的標準。
2 x TA (軀干和手臂)
截肢:膝蓋以上有兩處截肢。
腦癱:CP5。
神經損害:等同于L4級完全損傷。
1 x A (手臂)。
腦癱:CP4。
神經損傷:等同于T10級完全損傷。
注:可以使用手和腹部綁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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