帆船的項目特征
截肢、腦癱、視力殘疾、使用輪椅和機能障礙運動員都可以參加這項比賽。殘奧會帆船運動員的分級主要考慮4個因素:穩定性、手部功能、靈活性和視力。運動員參加的三項比賽均不按性別分組:設3人組、2人組和單人組。殘奧會帆船比賽在器材和分級規則上都有少量改動。分級是根據運動員的功能能力進行打分,這樣不同殘疾狀況的運動員就可以同場競技。這項運動由國際殘疾人帆船運動協會負責管理,這一組織在1991年成為國際帆船運動聯合會的下屬機構,但工作與職能相對獨立。
比賽開始時,所有的船要通過一條虛擬的起航線(兩個標桿之間的連線,并且規定了第一標的航向——在帆船術語中稱為迎風段)。在這一航段中,戰略、戰術、船速和對船的控制都十分重要,因為在這段中,船是迎風行駛的。之后繞過航標,轉為橫、順風航行,之后再迎風航行。
在殘疾人帆船比賽中,根據殘疾人的特點在器材上做了調整。殘奧會上使用的帆船有龍骨,因為這樣能夠大大增加船的穩定性。這種船有一個敞開的座艙,這樣給運動員留下了更多的空間。
帆船競賽規則要點
帆船比賽按照國際帆船運動聯合會的規則以及國際殘疾人帆船運動協會的特殊規則進行比賽。在3人船比賽中,每條船共有3名運動員,這3名運動員可以是不同類型的殘疾人。依據每名運動員的殘疾程度評分(1~7分),3名運動員的分值總和不能超過14分。如果3人中有一名運動員無法參加比賽,必須在獲得競賽委員會同意的情況下,由另一名運動員替換。在這種情況下,3名運動員的分值總和也還是不能超過14分。
雙人船男、女運動員混合比賽時,必須有一名運動員殘疾程度為1分。兩名運動員的分值總和不能超過7分。
個人比賽,運動員坐在船的中間,操控所有的設備來控制船的航行,這些設備都在運動員伸手可以觸及的范圍之內。個人賽對運動員的體能沒有特別的限制,但要求運動員提高自己的技戰術水平,增加自己的經驗。
不管是個人賽、2人賽還是3人制比賽,都將最多進行9輪比賽。運動員的分數是按照到達的名次計分的。第一名1分,第二名2分,以此類推。最終的勝利者是去掉一輪最低分之后的所有輪次總和的分數最低的船。
參賽運動員的分級
殘奧會帆船比賽的運動員分級工作由國際殘疾人帆船協會(IFDS)任命的分級委員會進行。根據可能會對運動員在駕駛帆船中所需要的功能和技巧造成明顯限制的特殊障礙,把運動員們分成不同的級別。這些功能和技巧包括平衡和身體穩定性、手部功能、上肢的功能和運動幅度以及視覺靈敏度。
分級委員會在對有運動障礙的運動員進行評估之后,會根據他們的功能能力給出一個1~7分的分值,代表各個運動員最低和最高的能力水平。
視力殘疾運動員和盲人運動員根據他們的視覺敏感度和視野范圍情況被分為如下三個級別:
B1級-全盲——從雙眼無光感到有光感,但卻在任何方向、任何距離都無法辨別出手的形狀。運動員不能借助任何視力提示來幫助他們進行帆船比賽。
B2級-部分失明——從能夠辨別出手的形狀,到視覺敏感度為2/60(0.0333),而且/或者視野低于5度。
B3級-部分失明——從視覺敏感度高于2/60(高于0.0333),到視覺敏感度為6/60(0.1),而且/或者視野高于5度低于20度。
B1級-全盲-在多人帆船項目中評定分3分。
B2級-部分失明-在多人帆船項目中評定分5分。
B3級-部分失明-在多人帆船項目中評定分7分。
B3級-部分失明-是單人帆船項目中的最低殘疾標準。
為了使所有分值和所有級別的殘疾運動員都能參與比賽,必須對三人帆船比賽選手們的分值總和進行最高限制,即在三人駕駛帆船的比賽中,三名運動員的分值總和不能超過14分。這就使得身體殘疾較重的選手也能夠參與比賽。
參加單人帆船比賽的運動員必須符合參賽的最低殘疾標準,即在功能評估上他們必須是7分或低于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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