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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公開”不夠細化、不夠透明的現象,有望得到解決。今后,中央部門須公開車輛購置數量及保有量、因公出國(境)團組數量及人數、公務接待有關情況等;而省級政府的三公公開,也擬在兩年內實現全覆蓋。
昨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布《2012年政府信息公開重點工作安排》(以下簡稱《工作安排》),對于“三公公開”提出了上述硬性要求。此外,《工作安排》還要求推進保障性住房信息、食品安全信息、環境保護信息、招投標信息、生產安全事故信息、征地拆遷信息、價格和收費信息公開。
擴大公開范圍細化內容
在財政預算和決算公開方面,報送全國人大審查部門預算的國務院部門和單位,要在2011年普遍公開收支預算總表和財政撥款支出預算表的基礎上,公開財政部批復的全部預算表格并細化公開到款級科目,其中有關教育、醫療衛生、社會保障和就業、農林水事務、住房保障等支出要細化公開到項級科目。目前,政府預算收支科目的順序為類、款、項、目。
除少數按有關保密規定不宜公開部門預算決算的單位外,其他尚未公開預算決算的中央部門,要加快公開步伐;已經公開的,要進一步細化公開內容。
各省(區、市)政府要按照要求,在普遍公開財政預算決算的基礎上,推進省級政府部門公開部門預算和決算,并擴大范圍,細化內容。
“公務接待有關情況”公開
在推進“三公”經費和行政經費公開方面,中央部門要在2011年公開“三公”經費支出總額和分項數額的基礎上,細化“三公”經費的解釋說明,公開車輛購置數量及保有量、因公出國(境)團組數量及人數、公務接待有關情況等。
各省(區、市)政府要制訂“三公”經費公開時間表,爭取在兩年左右的時間內,實現省級政府全面公開“三公”經費。同時,要指導督促省級以下政府及其部門加快“三公”經費公開步伐。
推進中央部門公開行政經費,2012年各部門要及時公開2011年本部門行政經費支出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