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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過了收費期限的高速公路仍然再以每公里3元的價格收取過路過橋費,已經被明令禁止收費的二級公路也在違規收費,對于這類現象出現的原因和解決的方案,我們專訪了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賈康。他表示,“現實生活里面可能還相當普遍。現實生活中就是有有法不依的情況,可能還比較嚴重,怎樣能夠使法律嚴肅性真正特點體現。這是一個很值得我們各個方面來努力方面解決的問題。”
賈康認為,盡管管理部門早已明確,收費罰款必須收支兩條線,但在有些地方,地方財政跟交通處罰部門利益息息相關,這才是現在公路亂收費出現的結癥所在。他分析說: “
從地方財政來說,它這個做法是違背了管理部門早已明確的直收直罰的收入要收支兩條線這樣一個基本框架,收支兩條線。就是直收直罰是一種公權力,這種公共權力的行使要在法律框架之下受法律的約束,同時明確在財政分配制度上有規定。必須是所有這種罰沒收入直達國庫,或者公共財政金庫的收入,不允許在中間和這個直收直罰任何利益單位掛鉤,不管你稱作福利也好,稱作津貼也好,稱作獎金也好,一律是不允許的。這個原則必須貫徹。如果不貫徹就馬上會發生咱們現在普遍出現這種實際的掛鉤,而只公共權力扭曲,造成公共權力被局部利益所支持,所控制,這樣非常不健康的狀態。”
賈康分析,目前在很多地方,其實已經實行了收支兩條線,但是從結果來看,收費、罰款和部門經費掛鉤的的現象仍然存在。“比如咱們就是說北京直區的首都,它給交通罰款現在名以上收支兩條線,但我們了解到實際沒有做到。我們現在在交通上面如果你有什么違規,它是開著單子交到銀行里專戶,這個形式要收支兩條線了,進專戶以后,直達公共金庫,然后在支出方面另外安排管理部門,他自己所有一些待遇。但現在呢,可能還沒有完全解決,在某些地方這個專戶里所積累的罰款收入的量,和它的年度可運用的經費的量之間有一種什么聯系,這種聯系不真正割斷,收支兩條線是做的形式,而不是做的實質上。我覺得最重要的就是在法律的這個嚴肅性方面需要有獎懲制度,誰遵法守紀,應該給他褒獎,誰違法違紀,應該對他要懲罰,另外這種事情運用好應該提高它的透明度,讓公眾能夠知情。沒有這樣一個知情權,可能很多事情就是空談,有了知情權后面跟著就是知情權,監督權,建議權和這種是政府按照良制的這樣的規則,不斷改進自己制度安排一種壓力,這個壓力是良性的,是我們現在這個社會購進和諧社會特別需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