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眾多中外媒體記者在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門口采訪。
當日,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被告人胡士泰等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侵犯商業秘密案作出一審判決,分別以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侵犯商業秘密罪,數罪并罰判處被告人胡士泰有期徒刑十年,并處沒收財產和罰金人民幣100萬元;王勇有期徒刑十四年,并處沒收財產和罰金人民幣520萬元;葛民強有期徒刑八年,并處沒收財產和罰金人民幣80萬元;劉才魁有期徒刑七年,并處沒收財產和罰金人民幣70萬元;違法所得均予以追繳。新華社記者陳飛 攝
3月29日,幾名外國媒體記者正在上海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門口進行現場直播。新華社記者 陳飛 攝
3月29日,押運“力拓案”當事人的警車駛出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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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3月29日, 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29日下午對被告人胡士泰等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侵犯商業秘密案作出一審判決,分別以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侵犯商業秘密罪,數罪并罰判處被告人胡士泰有期徒刑十年,并處沒收財產和罰金人民幣100萬元;王勇有期徒刑十四年,并處沒收財產和罰金人民幣520萬元;葛民強有期徒刑八年,并處沒收財產和罰金人民幣80萬元;劉才魁有期徒刑七年,并處沒收財產和罰金人民幣70萬元;違法所得均予以追繳。
法院經審理查明,澳大利亞力拓有限公司駐上海代表處首席代表胡士泰及中方雇員王勇、葛民強、劉才魁,于2003年至2009年,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對華鐵礦石貿易中,多次索取或收受錢款,為他人謀取利益。其中,胡士泰收受人民幣646萬余元,王勇收受人民幣7514萬余元,葛民強收受人民幣694萬余元,劉才魁收受人民幣378萬余元。胡士泰、王勇、葛民強、劉才魁還采取利誘等不正當手段,獲取中國鋼鐵企業商業秘密,嚴重影響和損害中國鋼鐵企業的利益,給中國有關鋼鐵企業造成巨大經濟損失。其中,2009年中國20余家企業多支出預付款10.18億元,僅下半年的利息損失即達人民幣1170.3萬余元。胡士泰、葛民強、劉才魁在因涉嫌侵犯商業秘密犯罪被偵查期間,分別主動供述了收受賄賂的事實,具有自首情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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